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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9-09-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3996636T/2019-02269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9-09-27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一、天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管理和指导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具体政策和发展规划,分配本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对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2个科室,核定编制10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单位在职总人数为10人,退休人员2人。

  二、天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本年收入总计为19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19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6.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本年支出为19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5万元,占100%。年末结转结余0.6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5.8万元,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2.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9万元,增长10.4%;完成年初预算149.58万元的128.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增加;举办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厦门培训班,培训费和差旅费增加,验收任务重,差旅费和专家劳务费增加等。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18万元的4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5月以后,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发放转为社保发放。

  农林水支出18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6.39万元的136.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策性增资,举办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厦门培训班,培训费和差旅费增加,验收任务重,差旅费和专家劳务费增加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6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4.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44万元,津贴补贴5.43万元,奖金3.1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4.12万元,奖励金20.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2.93万元,取暖费1.07万元,物业管理费2.35万元,差旅费19.74万元,租赁费24.73万元,会议费2.31万元,培训费10.4万元,劳务费5.1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8.0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76万元。 

  资本性支出11.96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公务用车上缴,无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本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8万元,比上年增加4.31万元,增长9.31%。主要原因是:举办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厦门培训班,培训费和差旅费增加,验收任务重,差旅费和专家劳务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11.96万元,比上年增加10.77万元,增加905.0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资产总额为35.07万元,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天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表

  天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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