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农机监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19-09-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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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2.负责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工作,注册入户、牌证核发、技术检验、驾驶员考试发证; 3.组织全市农机监理部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4.负责全市各类农机事故的应急救援、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 5.负责各类农机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复议工作; 6.指导县区农机监理部门的工作; 7.完成省、市有关方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单位全称:天水市农机监理所 2.机构规格:正科级 3.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编制人数: 12人 在职人数:11人 5.在职人员情况:管理人员4人、工勤人员 7人 二、天水市农机监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59.5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19万元,增长3.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5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5.19万元,增长3.36%,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支出为159.5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加5.19万元,增长3.36%。其中: 1.基本支出139.54万元,占87.46%,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0.1%,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20万元,占12.54%,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33.33%,主要是增加了甘肃省农机局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9.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9万元,增长3.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9万元,增长3.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9.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9万元,增长3.3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2万元,占12.49%,主要用于退休费和遗属生活补助,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于2018年5月由人社局发放。 2.事业运行支出114.72万元,占71.9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3.项目支出20万元,占12.54%,主要用于农机安全检查等业务支持,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增加甘肃省农机局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资金增加。 4.退休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占3.0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5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3.5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71万元、津贴补贴33.03万元、奖金3.80万元、退休费23.32万元、抚恤金1.5万元、奖励金20.17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6.0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9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21万元、邮电费0.12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差旅费3.54万元、培训费0.1万元、劳务费2.08万元、工会经费0.74万元、福利费0.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0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决算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没有公务接待。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没有公务接待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1万元,比 2017年增加2.07万元,增长14.85%。主要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 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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