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18-08-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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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天水市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负责全市蔬菜规划基地的开发建设、保护管理及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新工艺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药材、油料、花卉等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产业基地建设、技术培训指导、标准化生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国家制定的有关蔬菜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业标准的实施;拟定无公害蔬菜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和产品的认证、监测与检验。负责全市蔬菜信息资源管理,研究蔬菜生产动态、市场动态,发布产销信息,为蔬菜生产、流通、加工者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报务;负责组织蔬菜产业化经营,参与蔬菜市场建设,培植蔬菜加工企业和营销组织;编制全市蔬菜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蔬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协调全市蔬菜生产、销售、科研、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天水市经济作物工作站负责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药材、油料、花卉等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产业基地建设、技术培训指导、标准化生产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天水市经济作物工作站),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农业局。
2017单位在职职工26人,核定人员编制12人,比2016年在职职工25人增加1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291.8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91.78万元,为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3万元,事业运行252.76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0.05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52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5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45.19万元,增长18.32%,主要是人员工资、奖励金、取暖补贴等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0.05万元,为单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农民工保障金存款利息。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项目暂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息。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45.7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支出为314.0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52.76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41.42万元,增长19.6%,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和目标责任奖。
项目支出61.31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584.18 万元,下降90.50 %,主要是天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完成。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14万元,增长1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14万元,增长1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3.0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74 万元,下降31.71%;完成年初预算100%,本年决算支出数中有上年结转、专项经费未列入本单位预算。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2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8%。主要用于市列科学研究与开发项目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28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扶贫等方面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7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7.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94万元、津贴补贴51.91万元、奖金7.69万元、绩效工资17.55万元、机关奖励金50.05万元、采暖补贴13.60万元等。
2.日常公用经费15.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1万元、印刷费0.21万元、咨询费0.25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73万元、邮电费0.50万元、物业管理费0.98万元、差旅费2.11万元、维修(护)费0.17万元、培训费1.19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劳务费0.54、工会经费1.25、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万元等。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39万元,决算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70万元,增长19.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多,下乡次数增加,车油费用相应增长,业务交流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3.78万元,较上年增加0.56万元,增长17.37%,变动原因为:业务量增多,下乡次数增加,车油费用相应增长。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61万元,较上年增加0.14万元,增长31.35%,变动原因为:蔬菜业务交流学习增加。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9批次,接待人次40人,较上年增加31.35%,增加0.14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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