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18-08-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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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水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11年8月,宗旨和业务范围:天水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市农业局委托依法履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职能,主要职责任务是:根据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承办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批示调查处理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农业行政违法案件;负责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办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负责县区农业执法机构移交报送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以及跨县区的农业行政违法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单位全称:天水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单位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3.机构规格:正科级 4.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5.编制人数:9人。 单位实有人数:7人(2017年相继调出2人)。 6.人员情况:正科级1人,副科级待遇科员1人,科员5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96.4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0.42万元,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1.43万元,增长14.48%,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增长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没有的原因。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省级执法局、农牧厅拨入执法工作经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类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6.6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单位支出为98.4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5.42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1.43万元,增长15.45%,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增长原因。 项目支出12.99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2.72万元,下降17.33%,主要原因是省级拨款减少,2017年没有大型会议举行。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3万元,增长14.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3万元,增长14.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原因: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3万元,增长14.47%;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完成年初预算。其中: 1.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2.单位无公共安全支出。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3.单位无教育性支出。教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4.事业运行支出85.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共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00%。 5.执法监管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公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72万元、津贴补贴2.31万元、奖金2.27万元、绩效工资18.26万元、奖励金18.02万元、采暖补贴4.07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09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3.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3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17万元、邮电费0.09万元、物业管理费0.42万元、差旅费2.93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会议费0.10万元、培训费0.28万元、专用材料费0.27万元、劳务费0.14万元、工会经费0.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0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无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8万元,比 2016年增加13.78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单位还不是参公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单位无预算绩效情况。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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