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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5-01-1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tssnyncj/2025-00005  发布机构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1-16
 文  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部门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乡村振兴局牌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三农”重大事项,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及先进评选表彰等工作。设市委农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组织开展全市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的联络对接、服务指导、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负责全市驻村帮扶工作政策研究、规划和调研、督导、考核、表彰工作,承担全市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六)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八)负责全市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植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全市外来植物物种。

(十)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有关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部门,局机关内设21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政策与改革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乡村建设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合作经济指导科、帮扶科,协作交流科,督查考核科,防返贫监测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科、农田基建管理科、直属机关党委。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个,分别是天水市农村社会事业指导服务中心、天水市果业产业化办公室。

(三)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天水市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天水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天水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天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天水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天水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天水市种子站、天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天水市农村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天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部门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4994.9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4年预算增加522.13万元,增长11.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4.9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4994.9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4年预算增加522.13万元,增长11.67%。其中:基本支出4796.98万元,占96.04%;项目支出198万元,占3.96%。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5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0.03万元;

3.农林水支出3790.0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33.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94.9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4796.9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24.13万元,增长7.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24人划入我部门。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5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独生子女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支出4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用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9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9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职能划入我部门,因业务需要,项目经费增加。其他运转类项目3个,主要是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业务经费、植物检疫业务经费、种子管理业务经费;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主要是天水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费用、农民丰收节暨第三届中国天水花牛苹果大会活动经费、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经费(涉密项目不公开)。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621.5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7.99万元,增长10.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调整预算支出功能科目。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250.0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0.85 万元,增长9.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调整预算支出功能科目。

3.农林水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790.0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19.19 万元,增长12.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调整预算支出功能科目。

4.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33.3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4.09 万元,增长7.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调整预算支出功能科目。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较2024年增加2万元,增长16.67%。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2024年增加2万元,增长16.67%。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20.4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681万元,增长4.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24人划入我部门。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1.2万元,较2024年增加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4.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9),比2024年预算减少136.51万元,减少43.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预算。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746.1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932.73平方米,价值504.09万元。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67.8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412.2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2.1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非税收入计划征收25.1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1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五)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业务经费

1、项目概况: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评估、农业农村重点任务落实督查、考察调研、宣传推介等工作。

2、立项依据:1.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23〕1号)2.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全市“三农”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市委办字〔2023〕19号)3.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2023年度乡镇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落实考评办法的通知》(市委办字〔2023〕10号)

3、实施主体: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2025年12月31日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考核评估,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任务落实,坚守保障粮食安全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加快建设农业强市。

项目名称:高标准农田复核经费

1、项目概况:复核高标准农田。

2、立项依据: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23〕52号),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竣工验收项目的复核,需列支市级项目复核费用。

3、实施主体: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2025年12月31日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按期完成高标准农田复核工作。

项目名称:种子管理业务经费。

1、项目概况:根据非税收入财政返还资金,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业务正常运转,办公用房和暖气管道维修、新品种种植试验示范推广费用的支付。

2、立项依据依照非税资金上缴财政政策安排

3、实施主体:天水市种子站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2025年12月31日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保障单位日常业务正常运转,及时对办公用房、水电暖等进行修缮维护、加快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

项目名称:植物检疫业务经费。

1、项目概况:保障单位办公设施采购及房屋维修等的必要支出,切实解决单位公务正常运转,着力构建维稳长效机制,确保单位整体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依照非税资金上缴财政政策安排

3、实施主体:天水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2025年12月31日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8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保障单位办公设施采购及房屋维修等的必要支出,切实解决单位公务正常运转,着力构建维稳长效机制,确保单位整体正常运转。

项目名称:农民丰收节暨第三届中国天水花牛苹果大会活动经费

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水麦积区南山万亩花牛苹果基地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花牛苹果品牌培育和保护,做大做强特色苹果产业,2025年继续举办天水市庆祝第八个农民丰收节暨第三届中国·天水花牛苹果大会。包括花牛苹果大奖赛果园鉴评及十佳营销企业评选、颁奖仪式、庆祝农民丰收节主会场天水特色果品展示、“花牛王”拍卖活动及论坛讲座等系列活动。

2、立项依据:《中共天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天水市庆祝第七个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第二届中国·天水花牛苹果大会的通知》(天农领办〔2024〕30号)

3、实施主体:天水市果业产业化办公室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2025年12月31日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保障花牛苹果大奖赛果园鉴评及十佳营销企业评选、颁奖仪式、庆祝农民丰收节主会场天水特色果品展示、“花牛王”拍卖活动及论坛讲座等系列活动正常开展。

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经费

1、项目概况:用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保证其稳定地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对实验楼进行维修和维护,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场所防雨、防尘、防晒,提供一个安全的检测工作环境。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3、实施主体:天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2025年12月31日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保证其稳定地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对实验楼进行维修和维护,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场所防雨、防尘、防晒,提供一个安全的检测工作环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44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1.天水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天水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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