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甘谷: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 严防未成熟苹果上市 | ||||||||||||||||||||||||||||||
| 2020-08-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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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甘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会同甘谷县果业技术服务中心,在磐安镇北坡寺村花牛苹果基地,发现村民关某某计划提前采收未成熟花牛苹果进行销售,其家中苹果分拣厂房中堆放有客商提供的苹果分拣周转框180余个,现场未发现已采摘的花牛苹果。后经工作组深入调查后了解到,村民关某某联系到外地客商后,其计划先将客商的周转框转存至自己家中,然后再进行花牛苹果的收购。 为维护甘谷县农产品品牌形象,维护广大果农和消费者的利益,建立质量保证和特色优质的市场信誉体系,引导和支持全县优质花牛苹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甘谷县农业综合执法队与甘谷县果业技术服务中心,组织该区域部分收购代表、外地客商、村民代表等20余人,在北坡寺召开关于早采未成熟花牛苹果的座谈会。座谈会上,县果业中心负责人现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天水市果业产业化办公室 天水市果树研究所关于天水花牛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参会人员从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产业信息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并对部分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参会者对本次座谈会的召开十分满意,尤其是外地客商代表表示,他将会把本次现场座谈会的内容在其客商圈进行通知发布,呼吁客商适时前来收购优质果品,保证把甘谷县优质、特色的花牛苹果推向市场。 在此,提醒广大果农,在采收管理花牛苹果等农产品时,要注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注意采摘时间和采收管理要求,自觉维护全县农产品品牌形象,建立并共同维护质量保证和特色优质市场信誉体系,推动优质果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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