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具体抽查事项清单,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以“打假、护农、保粮、增收”为主题,以保护农民利益为目的,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环节,规范经营主体,强化监管措施,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了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等为重点的“双随机”专项检查行动。努力实现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20%以上,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检打联动到位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年初,我局以天农函字[2017]22号下发《“双随机”开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安排了2017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库,录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农药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项,建立检查对象名录516户,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15人,并将“双随机、一公开、一细则”政务专网平台,申请了“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用户账号和使用权限。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我局及时制定2017年度“双随机”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种子、植保、质监、土肥、农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政策法规科承担“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工作。各县区农业局和局属有关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具体工作方案。在充分分析预判全市农业依法行政现状前提下,认真安排部署全市农资市场监管和“双随机”开展农资打假阶段性工作重点。
(二)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1、“双随机”开展市场检查,加大事中监管
今年农资市场专项检查人员从市、县区种子、农药、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中随机抽取组成。检查内容细化为每个县区随机抽取重点乡镇、集市2--3个,农资经营门店或农资经营批发市场10个以上,随机抽取农药、种子5份以上,现场检查农药、种子经营资质、农业投入品进销售记录档案、执法人员对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记录、农资经营人员接受培训情况;对随机抽取的种子、农药进行现场检查登记;听取县区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开展情况及意见、建议。检查组通过核对资质证照,查阅经营档案,运用“执法通”现场网络查询等方式,对全市7县区16个乡镇的73户农资经营企业(门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玉米种子7个品种370公斤,检查农药268瓶(盒),发现问题产品6瓶(盒),合格率96%。检查农资经营台账60多册,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向县区移送案件6起。从全市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区认真贯彻省市农资打假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了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查处到位,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2、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引导诚信经营
在“双随机”开展行政执法的基础上,各县区相应建立了责任追溯制度。清水县在往年建立和完善《清水县农资经营单位诚信“红黑榜”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对全县农资经营单位建立了“两账、一卡、一书”四项长效监管机制。即:“进货台账,销货台账,农资质量信誉卡和农资经营质量承诺书”。在进货台账上记录着农资的基本信息和进货商的信息;在销货台账上详细反映了农资的使用范围、技术含量指标和购买人的基本情况,两种台账的记录如实反映了农资产品从生产者到经营者以至使用者的传递情况,实现了农资产品责任可追溯的目的。在农资质量信誉卡上标注着农资商品名称、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经营单位、经手人 、联系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并且“信誉卡”上还向群众郑重承诺:本店绝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如购买的农资产品有质量问题,请与我店联系,我店将依法承担责任;农资经营单位质量承诺书是农资经营者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的一种公开承诺。“一卡、一书”的建立 ,促使农资经营者承担农资商品质量作为一种责任,引导农资经营者把履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到了实处。
3、落实经营备案,加强行业监管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是《种子法》新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市于今年1月全面启动实施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工作。结合“双随机”工作检查,督促全市登记备案网点数224家,制发种子备案单611份。通过实地检查,我市实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以来,今年种子市场整体较好,种子品种较往年明显减少,种子审定编号、质量指标、适宜区域等均符合种子法有关规定,通过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落实,真正实现了种子经营全过程精准监管和问题种子的可追溯,从源头上杜绝了假劣种子流入市场,种子执法监管更具针对性。
(三)严格执法,查打结合
全市农业部门通过“双随机”抽查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2017年市、县(区)共出动检查人员2663人次,发放各类农资打假资料11万余份,检查各类农资市场 192个,检查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429个,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案件45件,结案42件。查获假冒伪劣农资共计11986.97公斤(台、件),货值5.0751万元,其中农药151.97公斤;种子1596公斤;肥料10239公斤。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4.9万元。促使全市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假冒伪劣农资销售得到遏制,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切实维护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