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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有什么样的规定?
2023-03-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3996636T/2023-03768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3-03-27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甘肃12316政策法规专家刘军德回答: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承包合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文本规范;(二)内容合法;(三)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指导发包方和承包方订立、变更或者终止承包合同,并对承包合同实施监督,发现不符合前款要求的,应当及时通知发包方更正。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方家庭成员信息;(四)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五)承包土地的用途;(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七)违约责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承包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变更:(一)承包方依法分立或者合并的;(二)发包方依法调整承包地的;(三)承包方自愿交回部分承包地的;(四)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五)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转让的;(六)承包地被部分征收的;(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承包合同变更的,变更后的承包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承包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合同终止:(一)承包方消亡的;(二)承包方自愿交回全部承包地的;(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转让的;(四)承包地被全部征收的;(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承包地被征收、发包方依法调整承包地或者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变更或者终止承包合同。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承包合同变更、终止的,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终止承包合同的书面申请;(二)原承包合同;(三)承包方分立或者合并的协议,交回承包地的书面通知或者协议,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转让合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四)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同意变更、终止承包合同的书面材料;(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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