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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应该由谁来管理? | ||||||||||||||||||||||||||||||
| 2022-08-1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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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应该由谁来管理? 甘肃12316政策法规专家刘军德回答: 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应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1、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2、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3、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4、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5、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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