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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应该由谁来管理?
2022-08-1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3996636T/2022-07811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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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应该由谁来管理?

  甘肃12316政策法规专家刘军德回答:

  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应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1、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2、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3、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4、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5、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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