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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4-06-1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tssnyncj/2023-00089  发布机构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6-11
 文  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乡村振兴局牌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三农”重大事项,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及先进评选表彰等工作。设市委农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组织开展全市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的联络对接、服务指导、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负责全市驻村帮扶工作政策研究、规划和调研、督导、考核、表彰工作,承担全市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六)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八)负责全市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植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全市外来植物物种。

(十)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有关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冯全敬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8-8212066

办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羲皇大道西路2号

市委农办内设科室:

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

科室负责人:李文博 联系电话:0938-8271613

市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科室负责人:白小丹 联系电话:0938-8212066

(二)人事科。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出境)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科室负责人:周 立 联系电话:0938-8212301

(三)法规科(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协调指导科)。承担农业信访、行政应诉、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农业普法宣传工作。集中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较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现场勘验、审核、审批、发证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责清单建设工作的衔接、协调和落实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卢小刚 联系电话:0938-8291146

(四)政策与改革科。提出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全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成兰芳 联系电话:0938-8331282

(五)发展规划科。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0938-8287655

(六)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农业农村基本建设项目、财政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指导县区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编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做好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

科室负责人:石文玉 联系电话:0938-8299965

(七)种植业管理科。起草全市种植业、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种业振兴政策。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承担节水农业发展和农业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化肥科学合理使用。指导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试验、推广。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

科室负责人:温 浩 联系电话:0938-8295504

(八)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科室负责人:郭万田 联系电话:0938-8219951

(九)乡村建设管理科。负责提出全市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

科室负责人:邹爱平 联系电话:0938-8331062

(十)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守强 联系电话:0938-8294493

(十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科室负责人:康向虎 联系电话:0938-8294493

(十二)帮扶科。负责拟定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防止返贫帮扶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调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协调指导全市金融扶贫和互助资金管理。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县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亿胜

(十三)协作交流科。组织开展全市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的联络对接、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负责全市驻村帮扶工作政策研究、规划和调研、督导、考核、表彰及工作队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省市领导、驻市及市直帮扶单位联系县乡村的协调管理及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的选派调整工作。推动全市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发展。

科室负责人:陈 羲

(十四)督查考核科。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科室负责人:马国荣

(十五)防返贫监测科。组织开展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和脱贫对象动态监测管理。负责与相关行业部门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行业数据共享比对和全市脱贫对象、监测对象数据统计分析及相关意见建议的提出。负责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管理和相关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评估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宋海霞

(十六)市场与信息化科。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白小丹 联系电话:0938-8295805

(十七)科技教育科。承担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植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承担外来植物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组织指导全市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并组织实施农业外资项目。

科室负责人:刘晓娟 联系电话:0938-8212320

(十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全市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 芳 联系电话:0938-8212719

(十九)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科。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组织开展农机化生产,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指导农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农机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科室负责人:刘 冰 联系电话:0938-8214032

(二十)农田基建管理科。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苏 凯 联系电话:0938-8331232

(二十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专职副书记:高 伟 联系电话:0938-82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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