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1-04-28 10:53
信息来源: 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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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为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精神和制度要义,近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

会上,大家重点学习领会新修订《条例》中的粮食安全实行党政同责、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加强粮食流通领域的管理和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内容,为全系统职工更好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维护市场秩序打下基础。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尚平同志为认真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广大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对照分析新旧变动情况,熟练掌握新规定新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各县区和各单位要结合粮食科级活动周、世界粮食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做好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要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职工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切实维护好粮食流通的正常秩序,担负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