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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4-11-06    阅读:  
 索 引 号  lsj/2024-00064  发布机构  天水市粮食局  公开日期  2024-11-06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lsj/2024-00064
发布机构: 天水市粮食局
公开日期: 2024-11-06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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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监测市内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

(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组织对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和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粮食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科、财务资产科、行业管理科。市编委核定我局行政编制17名,工勤编制3名,共20名。目前在职实有1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非领导职务1人);县级干部7人(领导职务4人、非领导职务3人);科级8人;科员及工勤人员3人。现有离退休人员27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95.2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9.89万元,下降19.85%,主要原因是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因项目结束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9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5.2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9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24万元,占24.49%;项目支出1280万元,占75.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95.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9.84万元,下降19.85%。主要原因是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因项目结束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9.89万元,下降19.85%。主要原因是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因项目结束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5.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9万元,占5.37%;卫生健康支出18.79万元,占1.11%;住房保障支出24.07万元,占1.4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61.39万元,占92.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61万元,支出决算为9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逝世,抚恤金支出增多。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3万元,支出决算为1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保险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预算为年初智能化项目资金但是实际未下达指标。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基础绩效奖也纳入公积金基数范围内,支出增加。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5.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省级补助资金、年中追加项目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08万元,减少10.5%,主要原因是今年较上一年度抚恤金支出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

公用经费4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8万元,下降10.22%,主要原因是粮食专项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一年度决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一年度决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一年度决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一年度决算持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与上一年度决算持平。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7万元,下降16.37%,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厉行勤俭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单位正常开展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56.52%,主要原因是为节约成本部分培训改为线上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27%。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市级粮食风险基金1000万,2021-2022年市级肉类和冬春蔬菜储备补贴资金2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储备库维修改造、物资储备专项资金、不仅提升了储备精细化管理水平,而且以安全体现成效、以安全保证成效,确保了粮食和物资储备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级粮食风险基金、2021-2022年市级肉类和冬春蔬菜储备补贴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市级粮食风险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的年度目标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市场宏观调控有力,防范粮食市场重大风险。长期目标,旨在平衡我市粮食市场供需、防止粮食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维持正常粮食流通秩序。当年完成储备粮油储备数量,市级储备粮(小麦)45000吨;市级储备食用植物油(包装)250吨;市级应急成品储备粮(面粉、大米)1325吨;储备粮油数量充足,质量合格,储存完好。实现了预期目标,完成了省定目标任务,基本形成了储备保应急、流通保平衡的粮食安全责任体系。

2.“2021-2022年市级肉类和冬春蔬菜储备补贴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5万元,执行数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局已完成2021-2022年市级肉类和冬春蔬菜收储工作,市级储备肉550吨,冬春蔬菜储备2000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政府委托、企业运作、静态储备、适度补贴”的储备方式,按照“保障储备、核定补贴、包干使用”的办法,对承储单位的仓库保管费、库存损耗、投放价差和费用支出,由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承储补贴。明确储备责任,规范储备流程,提升储备效果。我局将进一步优化期初绩效目标值的设定,确保指标科学合理,做好储备肉和冬春蔬菜的储备工作,确保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动、用得上,切实发挥应急保障作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后经市财政局复核我局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其中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中等”,同时按财政局绩效评价反馈结果我局及时修改完善了2023年绩效自评报告。后续,我局将继续梳理细化绩效指标,设定切实可行的绩效年度总目标,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绩效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取得实效。

其他对于绩效评价工作说明事项:本次市粮食和储备局绩效自评中2023年军粮网点维修改造项目(省级)、军粮网点维修改造项目(市级)、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项目建设三个项目按项要求不予公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3年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3年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表.rar 附件3.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本级)整体绩效评价.xls

  
附件【附件1.2023年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2023年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表.rar
附件【附件3.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本级)整体绩效评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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