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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4-11-06    阅读:  
 索 引 号  lsj/2024-00063  发布机构  天水市粮食局  公开日期  2024-11-06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lsj/2024-00063
发布机构: 天水市粮食局
公开日期: 2024-11-06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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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粮食收购资格证》;检查粮食收购者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

2.检查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藏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粮食技术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

4.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标准和规范。

5.检查粮食储存企业是否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6.检查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是否执行省政府制定的最高和最低库存量规定。

7.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8.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依照地方政府《粮食应急预案》承担社会义务、执行相关规定。

9.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和违法经营者。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城市监管科、农村监管科。市编委核定事业编制9人,目前实有9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科级7人,科员0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6.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6万元,增加1.46%,主要原因是四季度增加一名人员,相应人员类经费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3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2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3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6.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6万元,增加1.46%,主要原因是四季度增加一名人员,相应人员类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万元,增加1.46%,主要原因是四季度增加一名人员,相应人员类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2万元,占8.46%;卫生健康支出5.52万元,占4.05%;住房保障支出9.39万元,占6.8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9.82万元,占80.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3.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7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增加。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50万元,支出决算10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相关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类相关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

公用经费1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上升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队与局机关合署办公,支队未举行业务会议,多采用线上会议形式。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上升100%,主要是支出省局网络培训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以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仅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按照年初既定目标任务履行部门职责,完成粮食市场执法检查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优秀,自评工作严格按照天水市财政局要求开展,从不同层面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经济性、效率性、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评判,通过绩效自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3年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3年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整体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附件1.2023年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2023年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整体绩效评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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