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2024-11-06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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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协助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粮油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2、制定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经费预算,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承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储备粮及其他粮食的例行监测、质量监督抽查与普查工作。 4、开展收获粮食的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监测,提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监管对象,以及区域粮食收购质量控制、粮食出库必检项目与强制检验的政策建议。 5、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组织协调下,指导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质量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出证索证制度、储粮药剂使用与管理制度、质量档案制度等。 6、协助开展对粮食经营者履行粮食质量安全责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安全标准与技术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 7、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减少粮食产后损失。 8、承担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和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粮食的出库检验工作。 9、收集、报送区域粮食质量安全信息,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10、开展有关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是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人,现有在职人员8名,其中科级1人;职员2人;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1人;助理农艺师1人和工勤人员1人。现有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8.4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84万元,减少6.63%,主要原因是1名人员在职转退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3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4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3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8.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84万元,减少6.63%,主要原因是1名人员在职转退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4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1名人员在职转退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万元,占13.05%;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占4.56%;住房保障支出8.96万元,占6.4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5.15万元,占75.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9.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7万元,支出决算为1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补收社保费。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7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医疗保险等基数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0万元,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基础绩效奖列入公积金基数。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6万元,增长7.3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及人员类相关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 公用经费1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53.55%,主要原因是未下达粮油检测专项资金,导致公用经费大幅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单位未举行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部分培训改为线上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粮食专用检测车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不属于公务用车)、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4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以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仅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按照年初既定目标任务履行部门职责,完成政策性粮油检验工作。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优秀,自评工作严格按照天水市财政局要求开展,从不同层面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经济性、效率性、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评判,通过绩效评价,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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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3年天水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2023年天水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整体绩效评价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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