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2023-07-19   作者:财务资产科 阅读:  
 索 引 号  lsj/2023-00001  发布机构  天水市粮食局  公开日期  2023-07-19
 文  号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lsj/2023-00001
发布机构: 天水市粮食局
公开日期: 2023-07-19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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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陇东南区域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负责接收、转运和管理救灾物资,负责省、市应急指挥所需物资储备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机构情况: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编制7人,实有人员7人。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财务室、办公室和库管室,市编委核定事业编制7人,目前实有7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职员3人,专技1人,工勤1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91.51万元,比2022年90.08万元增加1.43万元,增加率1.5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全年支出

全年支出91.51万元,比2022年90.08万元,增加1.43万元,增加率1.59%。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81.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86万元,公用经费16.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71万元,增加率15.13%,主要是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过渡性奖励工资)。

2、项目支出

2023年项目支出1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了10万元,主要是应急物资储备专项年初预算减少。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74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68万元。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58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

1.2023年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相同。

2.2023年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无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相同。

3.2023年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2年相同。

(二)培训费

培训费0.46万元,较2022年增加了0.12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基本与上一年持平。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22度保持一致。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批,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采购预算金额0.24万元,均为办公耗材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年末固定资产68.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原因是单位采购饮水机一台9.7万元,无形资产16.48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物资储备管理及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2023年本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物资储备、项目专项资金等重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不断提升财务管理精细化水平,已确保救灾物资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应急物资储备专项-其他刚性.doc
附件【169004-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xls
附件【2023年物资储备中心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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