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含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 2021-03-12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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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市粮食和食糖储备,监测市内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对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和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粮食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科、财务资产科、行业管理科。市编委核定我局行政编制17名,工勤编制3名,共20名。目前在职实有20人,其中:县级干部8人(领导职务4人、非领导职务4人);科级7人;科员及工勤人员5人。现有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0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县级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 (三)其他事业单位。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为天水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和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2130.52万元,比2020年1930.96万元增加199.56万元,增长10.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0.52万元,比2020年1930.96万元增加199.5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预计今年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2130.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9.56万元,增长10.33%。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547.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5.95万元,公用经费61.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43万元,下降0.98%,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1583.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05万元,增长14.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粮食风险基金增加,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储备安全,全面落实六稳任务要求,市政府批复增加市级储备粮故相应费用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1583.3万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共3个项目分别为粮食风险基金项目1338.3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项目15万元,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专项经费150万元。市粮食稽查支队项目一个,粮食专项业务活动费5万元,为粮油市场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项目一个,粮食质量检化验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市粮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一个,救灾物资仓储管理工作经费25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8.4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2.89万元。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81.39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含下属事业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含下属事业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与2020年保持一致。 1.2021年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含下属事业单位)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0年相同。 2.2021年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含下属事业单位)无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相同。 3.我局除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外无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0年保持一致。 (二)培训费 培训费3.4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34万元,较上年度基本保持一致。 (三)会议费 会议费1.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5万元,较上年度基本保持一致。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36.28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7.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去年未将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公务用车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统计在内,数据统计口径差异导致数额变化大。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批,本级共计采购金额2889.985万元,其中:应急救灾物资中央采购资金2670万元,应急救灾物资市级采购资金200万元,其余均为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预算资金。下属单位:市粮食稽查支队采购预算金额5.5万元,均为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支出;市防治检验中心11万,办公设备及耗材11万;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0.3万元,均为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总量为6175.7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21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670万元,固定资产1356.8万元,无形资产104.15万元;政府储备物资1839.83万元。(政府储备物资为估计值,由于历史原因,所储备的物资有采购、调拨、捐赠)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有6项,具体详情见附件。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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