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粮食局(含下属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 2019-12-18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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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粮食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粮食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全市粮油供需平衡和粮油市场稳定;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政管理,指导协调全市粮食部门的工作;制定全市商品粮油购销指导性计划,组织协调市内和外地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对全市粮食市场供需、价格的监测和分析,适时发布粮食供求、价格、质量等信息;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军粮供应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全市各类政策性粮油供应、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承担市级粮油储备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储备粮油的收储、轮换和投放;指导县区粮油储备,协调中央储备粮油在天水的代储管理;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指导全市粮油仓储管理,负责原粮标准和原粮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制定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和加工业布局规划、粮食物流体系和粮油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全市粮食行业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全行业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负责市属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指导全市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储备粮油补贴及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内设局纪委、办公室、人教科、财务科、购销科、储运科。市编委核定我局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4人,共22人。目前实有23人,其中:县级干部12人(领导职务5人、非领导职务7人);科级7人;科员及工勤人员4人。现有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3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 (三)其他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天水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市粮食局本级 2017年市粮食局本级预算收入46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9.47万元,预算总支出469.47万元。 1、基本支出 2017年市粮食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9.47万元,与2016年365.9万元相比,增加83.57万元,增长22.83%,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提高了在职职工工资标准、落实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公车改革后新增在职职工公务交通补助。 2、项目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10万元为全国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和乡村居民户存粮调查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为全国粮食清仓查库专项工作经费。 3、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0.97万元,较2016年的190.9万元增加60.07万元,增长31.47%,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政策提高了职工工资标准,与工资基数有关的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二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新增职工公务交通补贴;三是实行零基预算后增加了专项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52.57万元,较2016年的147.3万元增加5.27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的离退休人员工资预算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3万元,较2016年的9.2万元增加7.2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0.66万元,较2016年的18.4万元增加2.2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后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应增加。 (二)市粮食稽查支队 2017年市粮食稽查支队预算收入9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20万元,预算总支出96.20万元。 1、基本支出 2017年市粮食稽查支队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2万元,与2016年79.5万元相比,增加11.7万元,增长14.72%,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提高了在职职工工资标准、落实退休养老金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公车改革后新增在职职工公务交通补助。 2、项目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万元,为粮油市场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经费。 3、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95万元,较2016年的66.4万元增加13.55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政策提高了职工工资标准,与工资基数有关的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二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新增职工公务交通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63万元,较2016年的4.5万元增加0.13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的退休人员工资预算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4万元,较2016年的2.9万元增加1.5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6.53万元,较2016年的5.7万元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后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应增加。 (三)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 2017年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预算收入13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98万元,预算总支出135.98万元。 1、基本支出 2017年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98万元,与2016年105.1万元相比,增加5.88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提高了在职职工工资标准、落实退休养老金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2、项目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万元,为粮食质量检化验专项工作经费。 3、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0.11万元,较2016年的77.2万元增加2.91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提高了职工工资标准,与工资基数有关的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5.32万元,较2016年的44.1万元增加1.22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的退休人员工资预算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万元,较2016年的2.9万元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5.5万元,较2016年的5.9万元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相应减少公积金缴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市粮食局本级 1、编制范围。 市粮食局本级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政府采购编制范围不包括下属单位,共2.2万元,机关运行费20.8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2、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 (5)培训费1.7万元,较2016年的1.4万元增加0.3万元。 (6)会议费0.5万元,上年度无独立的会议费预算。 (7)机关运行费20.88万元,较2016年的19.36万元增加1.52万元,增长7.85%,主要原因是与工资基数有关的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 (8)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0.38万元,主要是搬迁新址后办公设备和耗材购置,经费来源为单位行政运行经费。 (二)市粮食稽查支队 1、编制范围。 市粮食稽查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仅为本单位,共1.03万元,机关运行费7.3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2、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 (5)培训费0.51万元,较2016年的0.38万元增加0.13万元。 (6)会议费0.52万元,上年度无独立的会议费预算。 (7)机关运行费7.38万元,较2016年的14.47万元减少7.0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维护费。 (8)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 1、编制范围。 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仅为本单位,共0.77万元,机关运行费5.46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2、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 (5)培训费0.42万元,较2016年的0.41万元增加0.01万元。 (6)会议费0.35万元,上年度无独立的会议费预算。 (7)机关运行费5.46万元,较2016年的4.85万元增加0.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工资基数有关的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 (8)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88.11万元,搬迁新址后实验室配套设备购置及试验用耗材购置,资金来源为单位工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市粮食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均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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