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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汇总)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1-09-30    阅读:  
 索 引 号  13914864N/2021-05215  发布机构  天水市粮食局  公开日期  2021-09-30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1-09-30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预算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13914864N/2021-05215
发布机构: 天水市粮食局
公开日期: 2021-09-30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21-09-30
组配分类: 预算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监测市内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

(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组织对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和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粮食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科、财务资产科、行业管理科。市编委核定我局行政编制17名,工勤编制3名,共20名。目前在职实有19人,其中:县级干部8人(领导职务4人、非领导职务4人);科级6人;科员及工勤人员5人。现有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0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县级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内设综合科、城市监管科、农村监管科。市编委核定事业编制9人,目前实有7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5人,科员1人。

(三)其他事业单位。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为天水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编制9人,实有7人。其中:正科1人,副科1人,职员1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2人。工勤1人。现有退休人员8人。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编制7人,单位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年末单位实有正式工作人员6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8426.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69.15万元,增幅超过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天水区域粮食仓储物流生态产业园项目增加1.2亿支出,以及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67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797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5.11万元,占31.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00万元,占66.76%;其他收入300万元,占1.7%。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451.27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1575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81万元,占5.1%;项目支出14953.57万元,占94.9%。2020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70万元。增幅主要是2020年天水区域粮食仓储物流生态产业园项目增加1.2亿支出,以及结转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670万元,待采购手续完成进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26.39万元。与2019年4357.2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769.15万元,增幅超过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天水区域粮食仓储物流生态产业园项目增加1.2亿支出,以及结转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6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6.39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249.56,下降6.73%,主要原因是20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中项目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88.55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5.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2080801—死亡抚恤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440.9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幅超过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医疗保险支出,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414万元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31.4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幅超过100%,主要原因是财政住房保障支出增加,能够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决算为2805.18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703.6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军民融合项目、产后服务中心项目以及地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资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决算数为90.27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5.24万元.主要减少救灾物资质保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54万元,增长34.06%,主要原因是2020年编制内人员奖励金增加,以及五险由单位承担后各项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21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71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事业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开支,因疫情原因压减部分工作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事业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现有公务用车(2辆)已移交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因一辆属于报废车,另一辆属于拍卖车,目前报废、拍卖手续已完成,账务处理已结束。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控制车辆燃油、修理等费用,节约运行成。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开支。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4万元,主要是粮食省长责任制考核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支队厉行勤俭节约,缩短培训时间,采用视频培训形式,压缩经费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9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是办公用品、药品试剂耗材及实验用仪器设备采购。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1200万元,支出1200万元,主要是天水区域粮食仓储物流生态产业园项目。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771.30万元;具体是市级粮食风险基金888.3万元、疫情物资采购专项资金414万、肉菜储备专项资金224万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45万元、国家“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提升项目200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储备库维修改造、物资储备专项资金、不仅提升了储备精细化管理水平,而且以安全体现成效、以安全保证成效,确保了粮食和物资储备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5个,当年财政拨款1771.30万元,全年支出1771.30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有5个项目结果为“优”,0个项目结果为“良”,0个项目结果为“中”,0个项目结果为“差”,具体自评情况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0﹞6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4号)《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实际预算执行项目部门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天财绩﹝2021﹞16号)有关要求,我局选择项目市级粮食风险基金进行重点项目自评,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4。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0年(汇总)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算.xls

附件2.2020市级预算执行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20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docx

附件4.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风险基金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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