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2022-10-19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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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粮食收购资格证》;检查粮食收购者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 2.检查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藏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粮食技术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 4.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标准和规范。 5.检查粮食储存企业是否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6.检查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是否执行省政府制定的最高和最低库存量规定。 7.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8.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依照地方政府《粮食应急预案》承担社会义务、执行相关规定。 9.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和违法经营者。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城市监管科、农村监管科。市编委核定事业编制9人,目前实有8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7人,科员0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2.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资金紧张,年底压减一般性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7万元,占100%;无结转资金、无上级补助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112.7万元,比2020年减少1.5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财政资金紧张,年底压减一般性开支。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4万元,减幅1.35%。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资金紧张,年底一般性开支压减,部分开支费用国库尚未实现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54万元,减幅1.35%。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资金紧张,年底一般性开支压减。部分开支费用国库尚未实现支出。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9.38万元,主要是职工社保费用开支,与2020年相比基本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4.33万元,与2020年相比基本持平,主要是职工医保费用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5.8万元,与2020年相比基本持平,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决算为93.19万元,与2020年相比基本持平,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公务费、工作经费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1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万元,减幅13.8%,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资金紧张,年底一般性开支压减,部分开支费用国库尚未实现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2021年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减少0%,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万元,减幅13.8%,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资金紧张,年底一般性开支压减,部分开支费用国库尚未实现支出。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队与局机关合署办公,因疫情原因支队未举行业务会议,多采用线上会议形式,节约经费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支部党建相关党员阅读书籍购置费用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有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对5万元执法经费进行绩效自评,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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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粮食执法专项绩效自评.xls】 附件【2021粮食稽查支队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整体绩效自评.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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