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省考”部门评审和部门考核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日期:2021-01-14 08:41
信息来源: 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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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上午,省粮安考核办组织召开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省考”部门评审和部门考核工作会议。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副主任、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业务主办、部门考核工作组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杨峰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考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中央、国务院把粮食安全工作摆在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在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2020年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就粮食安全和粮安考核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各单位、各考核工作组要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省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求真务实,扎实做好“省考”工作。各单位、各考核工作组要精心安排、周密组织部门评审和部门考核,严格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三要突出重点,狠抓考核关键环节。部门评审和部门考核是“省考”的两个重要环节,各单位、各考核工作组要全面掌握两个环节的工作特点,以市州政府自评、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为基础,在考核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做到考核工作有的放矢。四要领会精神,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2020年度“省考”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事项、考核指标及年度考核评分标准,在提高考核质量上下功夫,确保考核结果的精准。五要加强配合,提高考核工作效能。考核工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省粮安考核办要统筹考虑、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好纽带作用,确保考核工作高效运转。六要严格纪律,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各单位、各考核工作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评分标准,坚持从严从高、客观公正,做到真考严考、压实责任。

会议对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省考”部门评审和部门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详细讲解了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提出了考核报告的撰写要求及相关材料的报送要求。同时,部门考核7个工作组进行了工作对接,并于2021年1月12日至18日赴14个市(州)对市级政府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