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力推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见效,结合省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断夯实政策性粮食储备,健全应急保供体系,强化市场流通监管,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精准发力、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注重效果,有效保障全市粮食安全。
一是严格粮安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出台《天水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职责清单》《天水市2022年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重点工作清单》,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责任,认真履行粮安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按照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承担的具体任务,定期调度、统筹推进。对全市各县区2022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模拟考核、实战化预考,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藏粮于地,粮食安全根基进一步夯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地膜、种子、植保、沃土、农机”五大科技增粮措施,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的底线任务。2022年全市完成粮食收获面积481.38万亩,粮食总产量134.98万吨,较上年增加1.96万吨、增长1.47%,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建成高标准农田8.95万亩,占年度任务的92.3%,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46.92万亩,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22.8%;坚持把撂荒地整治作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重要任务,整治撂荒地21.28万亩,累计整治58.59万亩,整治率95.8%,为全市粮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储备管理,粮食购销任务超额完成。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早分析研判夏秋粮生产形势,立足收购,加强产销对接,提前做好腾仓并库、仪器校对等各项准备工作,2022年完成粮食收购20.6万吨、销售20.8万吨,超额完成省上下达计划,同比增幅在30%以上。全市市县级储备粮15万吨,成品粮储备5120吨,社会责任储备2000吨,库存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四是突出民生保障,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持续强化。认真履行粮食和物资保障供应职责,积极构建粮食应急加工企业、配送中心、储运企业等组成的粮食应急保供网络体系,依托天水区域粮食仓储物流生态产业园建设全市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形成全市“1+7”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建成覆盖城乡、便民利民的应急供应保障网点212个、粮食价格监测点51个。在疫情期间及时启动粮油供应及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跟踪掌握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情况,有力保障全市粮油稳定供给。
五是紧盯重点时段,市场流通执法监管强力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借助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执法检查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的监督检查,开展地方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2022年全市共组织各类粮食市场监督检查72次,出动粮食执法人员285人(次)、检查粮食加工、批发及经营企业213户(次),检查仓容44.79万吨,检查各类粮油库存18.46万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油市场平稳有序。
六是落实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管粮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天水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涉粮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必须根治”“务必取得持久性成效”等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与省委、市委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起来,一体推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按照“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个领域”的思路,从发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入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级层面出台《天水市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天水市市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8项,县级层面出台各类规章制度48项,切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粮食安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