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粮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天水市粮食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水市粮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62号,邮编741000;电话8214248,电子邮箱:tsslsjbgs@126.com )。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天水市粮食局认真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人员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将本年度产生的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二是认真执行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从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这一立足点出发,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和审查力度,科学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1—12月,通过天水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4条(其中有36条信息被天水市政府信息网公开转载),全文电子化率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将主动公开目录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做好了各类信息的补充完善和变更工作。
(一)公开内容:一是公开了部门的机构职责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公开部门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部门内设科室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三是公开粮食工作动态。四是公开行政许可、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时限等事项。五是公开工作计划和总结。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务事项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方式
1、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过“天水市粮食局门户网站”,可查询本局公开的各类信息。
2、微博、微信公众号。通过“天水粮食”微博、微信公众号也可查询本局公开的各类信息。
3、到本局咨询、查询。
同时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以粮食科技活动周、爱粮节粮日等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宣传要求,深化宣传主题,采取集中宣传和平时宣传相结合,运用座谈会、专题培训会、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以来,我局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申请公开数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需要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本单位信息公开水平还应进一步提高,形式和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3、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强,相关文件的电子传输效率还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
七、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既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整理有关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科技信息公开工作。
3、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2017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策的不断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依制度、按规定及时全面地公开各类信息;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更好的体现信息公开的成效。
今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