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市科发〔2018〕54号
各县(区)科技局,各市级众创空间依托单位:
根据《天水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天市科发〔2016〕75号),市科技局将对2017年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进行考核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 2017 年认定的9家市级众创空间。
二、考核内容及形式
1.开展自评估。
请各众创空间填报《天水市市级众创空间自评估报告》(附件1)和《天水市市级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调查表》(附件2),由县(区)科技局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评估材料审核。
考核内容为市级众创空间2017年至2018年10月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2.现场考察。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在审阅众创空间评估材料的基础上,对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的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此次评估由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负责具体组织工作,收集汇总有关考核评估材料。
2.各县(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众创空间评估材料的审核,请各县(区)科技局做好评估考核协助配合工作。逾期不提交评估的众创空间,按照考核不合格处理。
3.请各县(区)科技局在11月28日15时之前收集完成考核评估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 516037261@qq . com,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联系人:魏勇生 何波 0938-8212443
电子邮箱:516037261@qq. com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金家庄政务中心2号楼603室
附件:
1.

天水市市级众创空间自评估报告
2.

天水市市级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调查表
天水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