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市科发〔2018〕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健康发展,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经研究,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要求
1.各有关单位按照《天水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技局网站“通知公告”下载)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填写《天水市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并备齐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2.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校、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市级众创空间的建设和推荐工作,按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上报。驻市省、部属有关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3.市科技局将会同市工信委等有关部门,对推荐申报的众创空间进行评审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市科技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颁发“天水市xxx众创空间”牌匾。
二、申报时间
认定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至天水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科。(天水市秦州区金家庄政务中心2号楼603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魏勇生 何 波 0938-8212443
附件:
《天水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