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水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站场及高等级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出租汽车、搬运装卸、汽车维修、汽车租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
4.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论证、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管理。
5.负责协调国省道建设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客货运输站场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灾害等阻断交通紧急抢修方案的制订和监督实施;参与以工代赈交通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及交通扶贫工作。
6.负责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取、上缴和监督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交通行业的国有资产,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重组。
7.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科技管理、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9.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0.负责全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格和20辆以上汽车租赁业经营资格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11.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涉外工作,开展智力引进工作及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是天水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建设科、综合运输科、财务审计科、法规安全科、高速公路协调办、行政审批改革科等8个科室,下辖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含秦州、麦积分局)、天水市公路管理局、天水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天水市地方海事局、天水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天水市交通培训中心、天水市麦贾高等级公路收费管理处等7家事业单位。
市编委核定我局行政编制31名,工勤编制2名,共33名。目前实有34人,其中:县级干部10人(领导职务7人);科级20人(实职12人、主任科员8人);科员及工勤人员4人。现有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4人(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上划运政系统事业编人数3人。
二、天水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收入为70272.4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52389.79万元,增长292.67%。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0272.44万元,为财政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2389.79万元,增长292.67%,主要是2019年交通基础设建设项目相比上年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大幅增加。
2.上年结转和结余726.5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增加113.8万元,增加18.58%,主要是2019年财政结转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支出为70276.6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52309.09万元,增长291.13%。其中:
基本支出535.32万元,占0.76%,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62.42万元,增加13.2%,主要是1.2019年我局调入多名领导干部,相应的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2.2019年度我局开展项目较多,相应的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69741.37万元,占99.24%,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52246.67万元,增长298.64%,主要是2019年新增交通运输项目较多,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专项资金较之上年相比大幅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0272.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389.79万元,增加292.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72.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48.39万元,增加334.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068.4万元,增长289.32%。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是因为:1.2019年我局调入多名领导干部,相应的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2.2019年度我局开展项目较多,相应的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长是因为:2019年新增交通运输项目较多,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专项资金较之上年相比大幅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858.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34.59万元,增加330.21%;完成年初预算1903.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新增交通运输项目较多,无法在2018年年底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当中;G310线2019年新增债券专项资金、羲通公司票价补贴、战备路养护资金、燃油补贴资金没有列入到2019年预算当中;造成收入支出与预算有差异。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7万元,占0.09%,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奖金、办公楼专项维修资金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招商引资奖金、办公楼专项维修资金没有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万元,占0.66%,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的发放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职业年金缴费,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03.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没有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5100万元,46.97%,主要用于天水南站站前广场公共区域运营补助及G310线项目2019年新增债券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南站站前广场公共区域运营补助、及G310线项目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没有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属于2019年追加资金。
4. 交通运输支出5472.16万元,占50.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交通补贴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873项目前期费支出、燃油补贴、公交价格补贴、战备路养护资金等,完成年初预算476.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燃油补贴、公交价格补贴、战备路养护资金等未列入到2019年年初预算中,造成年初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4.81万元,占0.0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支出,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6.其他支出200万元,占1.84%,主要用于S25静天高速项目前期费支出,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53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443.63万元,较上年增加41.89万元,主要是2019年人员调入较多,相应的人员经费相比去年有所增加。
工资福利支出37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46万元、津贴补贴203.81万元、奖金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9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23.95万元、退休费13.44万元、生活补助7.5万元、奖励金(独生子女费)0.024万元、抚恤金2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91.69万元,较上年增加20.52万元,主要是2019年我局增加了集中供暖单位取暖费17.07万元及2019年第三季度保安劳务费2.8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1.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2万元、印刷费0.73万元、手续费0.04万元、电费1.36万元、邮电费0.58万元、差旅费7.4万元、维修(护)费10.05万元、取暖费17.07万元、租赁费1.14万元、培训费2.66万元、其他交通费(在职人员交通补贴)34.08万元、工会经费0.53万元、福利费4.57万元、劳务费1.03万元、委托业务费4.23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 69万元,比 2018年增加20.52万元,增加28.83%。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增加了集中供暖单位取暖费17.07万元及2019年第三季度保安劳务费2.88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96%。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6873”交通突破行动项目前期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2.8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8.16万元,完成预算的98.1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续建、新建交通重点项目19项, 310国道升级改造、秦州大道、麦积山大道、洛门至水帘洞旅游公路等9个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公路项目先后建成, 新增等级以上公路330公里;二是质量指标:天平高速公路天水段、甘泉至麦积山景区旅游公路、304省道秦安段等项目加快推进,明年将建成通车, 天水南站综合枢纽暨站前广场项目区域内具备施工条件的道路工程全部完成,秦麦高速公路路面维修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静天高速天水段项目于10月28日开工并完成投资5.2亿元,天水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建设进度缓于预期,受建设资金、征地拆迁和杆线迁移、群众阻工等因素的制约,一些重点项目进度不够理想,无法形成大量有效的投资;一些项目因同步配套建设地下城市管网,施工过程中相互交叉,相互影响,不同程度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同时,项目与项目之间进展不平衡,一些交通项目施工力量投入不足、施工组织不科学,影响工期计划完成;二是项目资金筹措困难,由于市县财政困难,难以满足当前大规模建设的资金需求,加之国家投融资体制机制发生重大变革,交通建设项目融资能力下降,发展资金短缺,面对项目数量多、投资规模大、资金缺口大的实际,资金调度异常困难,债务风险上升。
“6873”交通突破行动项目前期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丝绸之路经济带天水段6873交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5〕52号,以下简称《方案》):“从201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市财政局依据该文件精神,每年预算100万元用于我局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为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1.项目立项背景。根据《方案》精神,全市“从2015年起用6年时间,完成投资800亿元以上(公路建设503亿元、铁路建设263亿元、民航建设30亿元、道路运输枢纽场站建设34亿元),建成公路、铁路7000公里以上(公路6722公里、铁路303公里),实现全市对内对外公路畅通、铁路连通、航路广通3大突破,从根本上解决交通发展不足的问题”。交通建设项目任务繁重,为便于开展前期工作,才预算了该笔资金。
2.项目实施情况。该资金有力支持了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保障了S25静天高速天水段、天水绕城高速等项目的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该项目市财政局2019年预算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至2019年底使用98.16万元。到位率为100%,使用率均为98.16%。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为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组织了认真、细致的评价工作。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逐项核实,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完成了自评工作。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 绩效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
2.项目效率性分析。有了该笔项目资金支持,各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按目标要求完成了进度,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3.项目效益性分析。通过实施“6873交通突破行动,到2020年达到“一个基本,两个全面”,即:交通运输骨干网络基本形成,交通服务各层级战略的能力全面提升,交通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全面增强。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经自评,总共得分92.82分。扣分项为:评价指标中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及预算执行率,扣0.18分;评价指标中完成既定项目前期工作,扣7分。
2.主要结论。经自评,任务该项目立项规范,制度健全并执行有效,支出合理,项目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较高,项目效益良好,建议评定为“有效”等次。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相关文件规定,真正理解绩效评价目的及意义,提高了思想认识;
二是严密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了工作扎实有效,评价结论真实可靠。
(二)存在的问题
绩效考核指标设计还不是太合理,个性指标在针对性、完整性上可操作性不强。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建议对三级指标内容进行细化。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报告附表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