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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2021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2-10-20    阅读:  
 索 引 号  tssjtysj/2023-00029  发布机构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2-10-20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tssjtysj/2023-00029
发布机构: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2-10-20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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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负责组织指导编制职责内全市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的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实施。

3.负责指导、协调较大交通运输事故的救援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救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市政府授权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全市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为副县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隶属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应急救援科、信息科,核定编制10名,实有人数8名,其中副县级1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2名,科员2名,工勤人员1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2)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93.9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3.22万元,下降3.3%。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3.98万元,为财政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22万元,下降3.3%,主要是2021年项目资金缩减。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 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2万元,下降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4万元;项目支出1.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0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支出为93.9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3.22万元,下降3.3%。其中:基本支出92.04万元,占总支出的98%,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长14.84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增资及单位缴纳社保等。项目支出1.94万元,占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应急指挥车车辆维护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3.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2万元,下降3.3%;完成年初预算1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资金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增资及项目资金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04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86.8万元,较上年增加15.44万元,主要是2021年人员调入及工资增资。

工资福利支出7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8万元、津贴补贴4.17万元、奖金2.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2万元、住房公积金4.9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1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14.01万元。

2. 日常公用经费5.24万元,较去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3万元、印刷费0.19万元、差旅费1.58万元、工会经费0.49万元、福利费0.6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

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

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为140.6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应急保障用车1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自评得分96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年预算20万元,支出1.94万元,预算执行率9.7%。原因是财政缩减资金。

2.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了对应急救援保障用车的保养和维护。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021年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应急保障项目自评表.xls
附件【绩效自评附件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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