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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2-10-20    阅读:  
 索 引 号  tssjtysj/2023-00028  发布机构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2-10-20
 文  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tssjtysj/2023-00028
发布机构: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2-10-20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范围: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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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

二、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方针和政策;受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全市公路建设(指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和场站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指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上级交通质监机构的业务指导、规划管理本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向委托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参与本市交通行业的优秀勘察设计、优质工程的核验和推荐,掌握和发布本市公路工程质量动态;接受项目法人关于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依据委托调查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受理社会对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并查证。

(二)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我站内设办公室(财务室 )、质量监督股、安全监督股。

(三)人员情况

编制10人,正式在职人员9人,其中,管理岗3人(副科级1人、科员2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4人(副高级3人、中级1人)、事业工人2人(高级工1人、中级工1人);退休人员0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44.5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45.87万元,下降31.7%。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33.01万元,为基本经费支出资金,占收入总计的92%。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7.3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等。

2.专项资金11.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专项收入,主要用于配备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装备,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委托第三方检测,专业车辆维护费用,从业人员培训,购置质量安全监督专业设备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支出为144.5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45.87万元,下降31.7%。其中:

基本支出133.01万元,占总支出的92%,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7.3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等。

项目支出11.52万元,占总支出的8%,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专项收入,主要用于配备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装备,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委托第三方检测,从业人员培训,专业车辆维护费用,购置质量安全监督专业设备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4.54万元,与上年相比

减少45.87万元,下降3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39万元;项目支出11.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4.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87万元,下降31.7%;完成年初预算-10.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作调动经费减少,项目资金减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0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0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48万元、津贴补贴10.89万元、奖金3.44万元、绩效工资21.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0.14万元,住房公积金7.97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1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20.01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9.9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44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印刷费0.76万元、取暖费1.2万元、差旅费3.42万元、工会经费0.86万元,福利费1.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4万元。

(六)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为318.07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

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本单位预算支出项目1个。当年财政预算40万元,财政资金到位11.52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1.52万元,执行率28.8%。2021年,我站质量监督的项目共计7个,总投资209.043亿元,总里程187.63公里。其中,重点监督项目为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天水市三阳川隧道及接线工程、S218线甘泉至麦积镇至麦积山景区段旅游公路。2021年,共开展综合督查2次,专项督查10次,随机检查50余次,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475个,下发通报4份,现场反馈单51份,处罚施工单位2家,约谈参建单位9家,有力发挥了质量安全监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作用。我站先后委托具有公路工程试验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监督的各项目原材料、实体工程、交通产品等进行了抽检,共抽检2960个点(组),合格2669个点(组),总体合格率90.1%,较去年93.5 %的总体合格率有所下降,其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隧道项目抽检,全市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2021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1次,视频培训6次,现场培训2次;对各重点项目落实省厅和市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方案》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保证了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我站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农村公路工程实体进行了抽检,共抽检混凝土挡墙强度检测20个点,合格20个点,合格率为100%;墩柱强度回弹检测18个点,合格18个点,合格率为100%;箱梁强度回弹60个点,合格60个点,合格率为100%;墩柱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91个点,合格71个点,合格率为78%,工程质量有了较大的提升。2021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路监督检查技术服务费2.34万元,专用技术车辆维护费9.18万元。

三、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附件1:2021年天水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附件3:天水市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附件4:2021年交通质监站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2:2021年交通质监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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