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22-10-20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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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天水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道路运输政策法规、运政执法、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的制定、组织及实施;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场站、维修检测、驾驶员培训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人员岗位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简称天水市运管局)为天水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全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实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业务受市交通运输局、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监督指导,人员编制由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经费由市级财政供给。天水市运管局内设职能科室14个(办公室,财务资产科,机务维修科,运政管理科,道路运输科,城市运输科,稽查大队,安全管理科,规划建设科,驾培科,物流管理科,统计与运价管理科,科技信息科,法规宣传科)。 市编委核定我局事业编制80人,目前实有70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市局机关领导职务4人);正科级14人、副科级14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7人,技师7人;科员22人。退休人员24人,其中:正科级6人,副科级2人,科员8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3人,技师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2)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局收、支总计9097.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10789.29万元减少1691.38万元,减少18.59%,主要原因:2020年转拨财政上年结转出租车及农村客运燃油补贴专项资金,2021年不再由我局承担燃油补贴的项目资金的发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局收入为9097.9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增加766.74万元,增长8.42%。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097.91万元,为财政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66.74万元,增长8.42%,主要是由于2021年度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补贴增加;专项资金与2020年度相比有所增加。故造成了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支出为9097.9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691.38万元,减少18.59%。其中: 基本支出915.34万元,占10.06%,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34.81万元,减少14.72%。 项目支出8182.57万元,占89.93%,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56.57万元,减少了2%,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转化燃油补贴我部门已不再发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97.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91.38万元,减少18.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97.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91.38万元,减少18.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财政补助公交企业社会福利专项补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97.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91.38万元,减少18.59 %;完成年初预算15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3万元,占0.84%,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的发放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42.9万元,占0.47%,主要用于我局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3. 交通运输支出8922.19万元,占98.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燃油补贴、公交价格补贴等,完成年初预算150%。 4.住房保障支出55.69万元,占0.61%,主要用于职工2021年公积金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0.15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865.49万元,较上年减少130.7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调动。 (1)工资福利支出72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8.63万元、津贴补贴49.38万元、奖金22.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5万元、住房公积金55.6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01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49.85万元,较去年减少4.03万元,主要是2021年因我局有退休人员。 (1)商品和服务支出4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4万元、印刷费113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2.82万元、邮电费2.22万元、差旅费5.42万元、维修(护)费0.74万元、工会经费5.66万元、福利费1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1万元、委托业务费1.4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为: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为:严格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1年度我局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91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 3.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以及相关省市业务交流、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 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 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为506万元,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818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9.93%。 一、出租车动态监管平台运行经费项目绩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为加强对市区出租车车辆动态监管,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及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建设了城区出租车动态监控平系统,对市区出租车进行有效监控,以保障出租车健康安全运行,保障出租车驾驶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乘客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降低出租车行业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概率。系统功能包括对出租车辆实时监控,为行业突发事件提供应急指挥调度服务,为社会群众提供失物查找方法,为行业执法提供车辆运行轨迹和车内音视频证据,为政府制定出租车宏观调控政策提供数据保障。项目范围包含目前城区运行的1596辆出租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实时通过SIM卡无线通讯传输车辆动态数据,项目组织架构为市运管局建有市级出租车行业监管平台、秦州、麦积运管分局建有辖区出租车行业监管子平台和11家出租车公司建有本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各平台信息数据由1596辆出租车内安装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实时通讯产生。此项目具有社会民生公益性质,为降低出租车经营者经济负担,维护出租车市场秩序稳定,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便捷出行服务,由市财政出资补贴该平台运行产生的信息服务费用。 (二)项目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1-3月):征求11家出租车公司对动态监控系统运营商1至3月服务满意程度,按照满意程度向运营商拨付相应公司车数的信息服务费。 第二阶段(4-6月):征求11家出租车公司对动态监控系统运营商4至6月服务满意程度,按照满意程度向运营商拨付相应公司车数的信息服务费。 第三阶段(7-9月):征求11家出租车公司对动态监控系统运营商7至9月服务满意程度,按照满意程度向运营商拨付相应公司车数的信息服务费。 第四阶段(10-12月):征求11家出租车公司对动态监控系统运营商10至12月服务满意程度,按照满意程度向运营商拨付相应公司车数的信息服务费。 (三)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总目标:为城区出租车动态监控平台的运行提供有效、详实的数据支持,保障出租车驾驶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乘客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降低出租车行业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概率。 年度目标:1、为出租车经营者减轻经济负担; 2、出租车动态监控平台正常运行; 3、出租车车载设备正常上传数据; 4、降低出租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 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社会效益:出租车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下降比率增加即出租车动态监控系统降低了车辆安全事故发生率。 二、社会福利专项及贴息补贴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对公交企业承担乘客优惠票价部分,按各类乘车人群刷卡统计记录,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其中:定额补贴1168.3万元/年;老年卡依照刷卡次数按票价的30%补贴,学生卡依照刷卡次数按票价的60%补贴,惠农卡依照刷卡次数按票价的20%补贴,寿星卡依照刷卡次数按票价的100%补贴,爱心卡依照刷卡次数按票价的100%补贴,优抚卡依照刷卡次数按票价的40%补贴,普通卡依照刷卡次数按票价的20%补贴。由天水羲通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符合条件的乘客分类办理相关乘车卡,按各类乘车人群刷卡记录,在公交企业向社会整体让利的基础上据实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项目依据《2015年天水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在综合考虑我市财政保障能力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关于城市公交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天财经二〔2015〕843号)文件,天交函[2018]100号、天财办函〔2018〕61号文件,设立社会福利专项补贴项目,通过增加财政补贴的方式,降低公交企业负担,支持公交企业健康发展。 (二)项目实施计划。 在保持现有公交票价的基础上,维持现有公交卡优惠比例,降低出行成本,鼓励市民乘坐公交出行。 普通卡: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持普通卡乘坐公交车可享受投币票价的7折(按70%计费)优惠。 学生卡:小学、初中、高中及高考补习班的在校学生。持学生卡乘坐公交车可享受投币票价的3折(按30%计费)优惠。 老人卡:适用于持我市户籍或长期居住证的,并持有《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持老年人卡乘坐公交车可享受投币票价的6折(按60%计费)优惠。 惠农卡:适用于我市周边乡镇农村户口的成年人。持惠农卡乘坐公交车可享受投币票价的7折(按70%计费)优惠。 优抚卡:适用于持我市户籍或长期居住证的,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残疾人。持优抚卡乘坐公交车可享受投币票价的5折(按50%计费)优惠。 爱心卡:适用于持我市户籍或长期居住证的,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现役(退役)伤残军人(武警)、伤残人民警察。持爱心卡可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 寿星卡:适用于持我市户籍或长期居住证的,并身份证证明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持寿星卡可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 (三)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总目标:1、保持十三五期间,我市公交票价基本稳定,公交企业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低票价政策,确保城市公交正常运转,进一步保障公交运输服务质量,增强公交出行的吸引力。 2、维持老年人、学生、残疾人等优惠乘车群体享受优惠乘车政策,保障公交企业持续承担社会公益性政策业务。为广大群众提供低价、经济的出行方式。 3、进一步调动公交企业购买和使用新能源公交车的积极性,加大公交企业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的投放力度,推动以新能源公交车为主的公交装备的升级换代,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贡献,同时改善公交车乘坐环境,增加公交出行占比,缓解城市道路拥堵。 (四)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保持十三五期间,我市公交票价基本稳定,公交企业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低票价政策,确保城市公交正常运转,进一步保障公交运输服务质量,增强公交出行的吸引力。 2、维持老年人、学生、残疾人等优惠乘车群体享受优惠乘车政策,保障公交企业持续承担社会公益性政策业务。为广大群众提供低价、经济的出行方式。 3、进一步调动公交企业购买和使用新能源公交车的积极性,加大公交企业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的投放力度,推动以新能源公交车为主的公交装备的升级换代,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贡献,同时改善公交车乘坐环境,增加公交出行占比,缓解城市道路拥堵。 三、运政服务办案经费项目绩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运政工作职责是执行国家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行业管力,保护合法经营,保障货主和旅客的正当利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补充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的资金保障,他能够使广大一线执法人员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良心发展营造一个有力的氛围。主要整治范围,包括两区五县,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组织架构主要由市一级道路运输服务队伍为依托,两区五县的执法队伍作为补充,对违反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进行有力打击。其主要的目的为:1、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净化运输市场环境,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2、开展依法依规、文明执法、教育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持。3、为广大执法人员提供一个有力的后勤保障。4、为广大执法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执法环境,免去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为进一步文明执法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二)项目实施计划。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高效、廉洁、文明的运政执法人员。 第一阶段:1-3月主要针对春节运输展开大规模全行业执法安全行动,并且确定参加执法人员人数,来制定费用支付计划。 第二阶段:4-6月主要针对城区出租车服务质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且确定参加执法人员人数,来制定费用支付计划。。 第三阶段:7-9月主要针对两节(国庆、中秋)运输市场的治理,开展专项行动,并且确定参加执法人员人数,来制定费用支付计划。。 第四阶段:10-12月主要针对年末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及扫黑除恶,净化市场进行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并且确定参加执法人员人数,来制定费用支付计划。 (三)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总目标:运政服务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形成,关系到和谐交通的构建,关系到党和政府及交通部门的形象。随着营运车辆的逐年增加,交通运政执法难,和难治法,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我国城市化进程速度较快,在这样的背景下,交通管理及执法成为了需要充分重视的一项系统化工作,在确保交通管理条例有序、交通执法效果增强的基础上,才能够确保交通运输的安全性。道路运输法制建设急需加强和完善,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碰到,暴力抗法,往往显得执法人员的力不从心,现行的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没有授予运政执法人员任何的管理强制措施,使得执法人员力量的薄弱,执法过程的心有余而力不足。道路运输违法现象的频发,运政道路执法难度的加大,运政执法人员力量的薄弱,违法者不服从管理甚至威胁运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所以加大执法力度首先要确保执法人员队伍的壮大,由执法人员来制约违法人员的暴力抵抗,为道路运输事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城市氛围创建一个舒适的环境。 年度目标:运政服务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形成,关系到和谐交通的构建,关系到党和政府及交通部门的形象。随着营运车辆的逐年增加,交通运政执法难,和难治法,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我国城市化进程速度较快,在这样的背景下,交通管理及执法成为了需要充分重视的一项系统化工作,在确保交通管理条例有序、交通执法效果增强的基础上,才能够确保交通运输的安全性。道路运输法制建设急需加强和完善,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碰到,暴力抗法,往往显得执法人员的力不从心,现行的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没有授予运政执法人员任何的管理强制措施,使得执法人员力量的薄弱,执法过程的心有余而力不足。道路运输违法现象的频发,运政道路执法难度的加大,运政执法人员力量的薄弱,违法者不服从管理甚至威胁运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所以加大执法力度首先要确保执法人员队伍的壮大,由执法人员来制约违法人员的暴力抵抗,为道路运输事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城市氛围创建一个舒适的环境。 (四)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 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社会效益:运政执法办案经费的有效使用,使我市道路运输投诉比率得到有效遏制。 四、公交停靠站改造升级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长期以来,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一直是政府部门所关注的民生问题,实现公交信息化是解决“出行难”问题的重要环节和出路。因此“智能化公交电子站牌系统”示范工程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社会效应。“智能化公交电子站牌系统”采用全球卫星定位导航技术(GPS)、地理信息、3G视频技术以及语音通信技术,有机结合的新一代智能电子站牌应用系统。利用公交智能调度管理系统的公交车辆GPS到站数据,通过技术对接,建立公交车到站预报系统。项目建设完成后,系统将覆盖大部分公交站点,并发布所有经过线路公交车辆的实时到站信息,可以为候车乘客提供实时准确的车辆到站预报。此外,项目附带多媒体视频播放、实时视频监控、乘客反馈建议、公众信息发布提供服务等功能。 (二)项目实施计划。公交停靠改造升级项目范围西至籍口,东至麦积山景区,南至皂郊镇,北至三阳川。公交停靠站改造升级项目分批实施,共改造公交停靠站1027座,其中:2016年改造升级秦州、麦积两城区公交停靠站238座,2017年一期改造升级秦州、麦积两城区其余公交停靠站42座,2018年改造麦积城区内公交停靠站8座。2019年改造麦积区城区内停靠站12座。2020年改造麦积区乡村公交停靠站74座,城区停靠站3座。2021年公交停靠站项目已改造验收了40座,后期根据道路规划建设情况,计划升级改造行政村及城乡道路公交停靠站665座。单个公交停靠站由风雨棚、机柜、灯箱及智能调度系统组成,风雨棚外观为仿古设计,充分体现天水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智能公交停靠站装有“即时视频监控模块”和“车辆信息显示模块”,将公交线路的车辆位置、车辆运行到站距离等信息快速、准确地显示在信息交换平台上。 (三)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1) 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 (2) 创建和谐社会,加强城市治安管理。 (3) 关爱弱势群体,建立无障碍城市。 (4) 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轻城市交通管理、道路建设压力。 (5)严格按照《关于天水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和公交智能停靠站改造升级的批复》文件要求,完成总计划公交智能停靠站的建设1027座。目前完成已377座公交智能停靠站的升级改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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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1年运管局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附件2.出租车动态监管平台运行经费.xls】 附件【附件3.公交企业社会福利专项补贴.xls】 附件【附件5.公交停靠站改造升级项目.xls】 附件【附件4.道路交通执法检查工作经费.xls】 附件【附件6.2021年度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本级绩效自评附件.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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