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 2023-01-09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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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履行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督办、跨区域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职责;参与交通运输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 2.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举报投诉问题的受理、登记、转办、交办、督办及答复工作; 3.负责秦州区和麦积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开发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执法信息系统的运行、执法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执法工作的动态监控和指挥调度工作,负责与信息科技有关的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协调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执法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工作; 6.负责秦州区和麦积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 7.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和秦州区、麦积区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任务 。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县级事业单位,执法队下设职能科室2个执法组6个,分别为:综合科、保障科,执法一组、执法二组、执法三组、执法四组、执法五组、执法六组。市编委核定我队事业编制148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135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20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3.57万元。与2022年预算1746.56万元相比增加457.01万元,增长2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0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3.57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457.01万元,增长2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1)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8.64万元,公用经费166.93万元。与2022年预算1536.62相比增加548.95万元,增加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98万元,减少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购置费与办公费。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18万元。其中:车辆购置40万元,公用经费78万元。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3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89.81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1778.3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08.11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非税收入预算32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没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车辆购置费50万元,因为2022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购置费。 (四)培训费13.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2万元增加62%。原因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6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我队固定资产 538.79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418.6 万元,专用设备8.36万元,通用设备67.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44.2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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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交通执法队绩效目标执法车辆购置 .doc】 附件【交通执法队绩效目标执法经费.doc】 附件【交通执法队部门预算公开表 (8).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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