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汇总) | ||||||||||||||||||||||||||||||||||||||||||||||||||||
| 2023-01-20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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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交通管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市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站场及高等级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出租汽车、搬运装卸、汽车维修、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三)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论证、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监督检查、质量鉴定、信用评价,对县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四)负责协调省建高等级公路建设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客货运输站场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交通扶贫工作。 (五)负责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取、上缴和监督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融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交通行业的国有资产,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重组。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市交通运输局所有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行业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工作,负责市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流程的督查监管和办事程序、运作制度的修改完善、解释,提供咨询服务。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体制改革;组织起草全市交通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治维稳、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统筹协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担跨区域执法任务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开展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全市道路运输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源头安全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十)负责全市公路网运行监测、综合统计、信息发布、防灾减灾、应急队伍和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协调哈紧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涉外工作,开展智力引进工作及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 (十二)联系指导和协调全市邮政行业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是天水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监管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管理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公路管理科等10个科室,下辖天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天水市公路管理局、天水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天水市地方海事局、天水市交通质监站、天水市交通培训中心、天水市一级公路收费处、天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天水市交通局邮政安全服务中心9家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4586.0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04.0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194.52万元,增长17.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职工奖励性补贴列入年初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882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98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23年新增S25静天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20000万元、隐性债务化解资金59752万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0000万元、智慧交通安全等级测评及95128电召平台开发费用30万元、退役军人证件识别记录系统建设及维护费100万元。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45486.0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04.0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194.52万元,增长17.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职工奖励性补贴列入年初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9882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98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S25静天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20000万元、新增项目资金69752万元、新增智慧交通安全等级测评及95128电召平台开发费用30万元、新增退役军人证件识别记录系统建设及维护费100万元。 1. 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1.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39.17万元,公用经费391.8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139.04万元,增长32.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职工奖励性补贴列入年初预算。 2. 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99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7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055.48万元,增长1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运管局公交企业社会福利补贴项目资金较2022年相比,有所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9882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98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S25静天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20000万元、新增项目资金69752万元、新增智慧交通安全等级测评及95128电召平台开发费用30万元、新增退役军人证件识别记录系统建设及维护费10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73万元。其中:天水南站及站前广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运营补助300万元,重大项目建设前期费50万元,市邮政管理局邮政运行安全监管经费5万元,出租车动态监管平台运行经费100万元,公交企业社会福利补贴7000万元,公交运营车辆定额补贴2500万元,执法经费78万元,执法车辆购置费4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89882万元。其中S25静天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20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69752万元,智慧交通安全等级测评及95128电召平台开发费用30万元,退役军人证件识别记录系统建设及维护费10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32万元。 2. 卫生健康支出194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13795.9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36.78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8988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天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非税预算收入为32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89882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3年需购置执法执勤用车费用减少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运行维护费增加24万元。 (四)培训费29.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0.9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下属单位天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增培训费预算支出13.51万元,其他单位培训费有所下降。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六)机关运行费624.8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81.0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交通运输局项目前期费及交通执法队的罚没收入等资金列入到机关运行经费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6.9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我局固定资产1233.23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027.3万元、专用设备16.15万元、通用设备73.1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16.64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2023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9882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21个,涉及99955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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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水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xlsx】 附件【天水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预算公开资料(汇总).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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