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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2022-08-09    阅读:  
 索 引 号  20230912-182250-24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08-09
 文  号  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20230912-182250-24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2-08-09
文  号: 交通运输局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王小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交车防疫措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公交车上加装自助口罩贩卖机,给忘记戴口罩的

人提供便利的建议

在疫情期间,我们严格要求公交企业及车辆驾驶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驾驶员作业期间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并监督乘客佩戴口罩乘车,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要求,对未戴口罩者,可拒绝乘车。针对个别乘客忘记戴口罩的情况,我们要求羲通公交公司在每辆公交车上配备了爱心口罩,方便乘客取用乘车,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关于在公交车门口加装快速测温仪,对所有乘客在上车

前进行快速测温的建议

疫情发生以来,我们按照全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和行业防控指南,监督公交企业、驾驶员及公交车严格落实车辆消毒、通风,驾驶员岗前测温、全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关于乘客体温测量的具体规定,当本地被划定为高风险区时,监督公交企业通过加装快速测温仪或在公交车上配备疫情防控专员的方式,确保乘客测温率100%,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引导公交企业克服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主动创造条件,努力完善和加强乘客健康状况的查验措施。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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