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人大七届六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 ||||||||||||||||||||||||||||||||||||||||||||||||||||
| 2021-07-30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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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孝、常建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市级层面统筹推进解决县际接壤部分乡村道路不畅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服务乡村建设行动。2021年,省上采取以奖代补的机制建设农村公路,经过省、市、县三级积极对接沟通,清水县建设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任务为52公里,于6月份开工建设,预计于10月份完成建设任务;建设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任务为52公里和危桥改造项目1座,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预计于10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按照省上农村公路建设事权划分,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是县区政府,而我市财政普遍困难,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国家和省上补助。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对县际接壤乡村道路之间的断头路、联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尚无资金支持,该类项目暂时无法列入交通建设计划。今后,我们将会同清水县政府,积极汇报衔接省交通运输厅,继续加大对县际乡村道路之间的断头路、联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争取力度,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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