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2021-07-30    阅读:  
 索 引 号  20230912-182141-96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7-30
 文  号  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20230912-182141-96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1-07-30
文  号: 交通运输局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吴宽仁、汪莉娜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公交车上开窗透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两区公交行业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新冠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低风险地区运营车辆每日消毒1次,每趟次进行通风”的相关措施,全面做好车辆消毒和驾驶员、乘客佩戴口罩和客运场站消杀工作。

就提案中公交车开窗透气的建议,在温度较低的天气下,车辆运营过程中开窗通风,通风处周边的乘客容易感冒,且因个体差异,对开窗要求不同,易引发矛盾纠纷和服务投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每趟公交车辆进站后,由保洁人员对车厢内外进行消毒,同时打开全部车窗进行通风透气,既利于阻止解决病毒在车厢内的传播,也提高了乘客的乘车舒适度。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9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