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 ||||||||||||||||||||||||||||||||||||||||||||||||||||
| 2021-07-30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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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战武、高世扬、王尚志、杨顺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磐安镇东卜峪村至李家石沟村杨家湾产业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2021年省政府下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0号)文件,全省建设1万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省级发挥奖补资金的撬动作用,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按照“多建多补、少建少补”的原则奖补,不足资金由县区政府采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方式筹措。经过省、市、县三级政府积极对接沟通,甘谷县2021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任务为139公里,于4月份开工建设,预计于8月份完成建设任务。同时,今年我们为甘谷县争取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公里,目前已组织完成招投标工作等,于7月份开工建设,计划10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按照省上农村公路建设事权划分,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是县区政府,而我市各县区财政普遍困难,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国家和省上补助。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对产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尚无资金支持,该类项目暂时无法列入交通建设计划。加之我市财政薄弱,暂无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敬请谅解。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甘谷县政府,积极汇报衔接省交通运输厅,继续加大项目的争取力度,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大力推进产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乡村建设行动。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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