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 | ||||||||||||||||||||||||||||||||||||||||||||||||||||
| 2020-10-26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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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军义、康天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公路管养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按照“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公路管养经费投入,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机制。经过连续三年的努力,全市113个乡镇成立了科级建制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全覆盖。 二是配套落实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市级财政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县区财政每年每公里县道14000元、乡道7000元、村道2000元的标准分别筹措养护资金,并纳入市县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目前,市县区两级财政都按照规定落实了养护资金。 三是组建了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各县区依托县区情,仅仅依靠“公益性岗位”以及“八大员”岗位,合理组建农村公路养护队伍进行日常保洁,目前,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2611人,实际开发贫困人口八大员2251人,保证了农村公路有人管有人养。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48号)精神,我局将会同财政部分制定实施细则,结合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将按照“县道每公里1万元、乡道每公里0.5万元、村道每公里0.3元,省、市、县按照1∶1∶8比例承担”的机制,按照县区通车总里程筹措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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