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答复 | ||||||||||||||||||||||||||||||||||||||||||||||||||||
| 2019-09-25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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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尚荣、赵雪红、宋玉香、徐姣、陈益、王建玉、张书琴、潘正平、潘德喜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辆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中有关公交车的问题答复如下: 受城市建设工程或重大活动期间交通管制影响,在公交车行驶线路发生临时变动时,公交企业会在车厢或停靠站张贴告示,通过天水交通广播FM91.9进行公告,但仍然存在驾驶员告知义务不落实,变动频繁时段,向市民乘客告知不及时等问题。公交车不进站停靠、车辆急刹疾走以及出租车、社会车辆挤占公交站台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强公交运输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落实公交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管理措施,企业细化经营管理制度,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开展公交运输服务集中治理,严肃查处驾驶员不规范服务,公交车辆不按时、按点运行,不进站停车以及急刹急停、强超抢会等行为,大力整治出租车等其他车较随意占用公交车站台问题,督促落实驾驶员继续教育学习制度,从培训内容、方式等方面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的教育培训体系,作为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教育培训效果,提升驾驶员职业素质。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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