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 ||||||||||||||||||||||||||||||||||||||||||||||||||||
| 2019-09-25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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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彦生、冯很很、赵军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乡村道路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及省上加大了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建设力度,截至2018年底,麦积区17个乡镇、379个建制村全部通了沥青(水泥)路,极大地缓解了农民出行难、运输难的问题,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4〕105号)关于改革公路建设管理体制的规定,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建设,市州政府负责地方高速公路和省道建设,县市区政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按照这一事权划分,麦积区政府应为乡村公路建设管护责任主体。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交通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麦积区委、区政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补齐交通运输短板。今年以来,整合财政扶贫资金6000多万元,计划对全区所有建制村硬化路“畅返不畅”进行整治及水毁修复,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计划2019年6月底开工,9月底完成整治维修工程。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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