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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2018-09-26    阅读:  
 索 引 号  20230912-182002-38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8-09-26
 文  号  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20230912-182002-38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8-09-26
文  号: 交通运输局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丁旺喜、李振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市上修建S323陇县至榜罗公路清水至长宁段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项目已列入《天水市综合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原计划实施年限为2018年至2019年,按照三级公路标准改建。2017年以来,我省全面停止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国家加大对政府债务和银行金融业的监管力度,省、市、县投融资平台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省道项目失去了资金来源,因此该项目缺乏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张家川县、清水县政府在“十三五”期启动前期工作,提前完善各类手续,为项目开工打好基础。同时,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待“十四五”期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后采用市、县联建的方式进行建设。在此期间,我们继续督促公路管理部门加强公路养护维修,确保群众正常出行。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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