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对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答复 | ||||||||||||||||||||||||||||||||||||||||||||||||||||
| 2023-08-03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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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芸、马宝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省级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50号)精神,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省上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剩余部分资金主要由县区政府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政府一般债券等其他涉农资金来保障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 经与省交通运输厅汇报衔接,目前,全省农村公路(不含自然村组道路)总里程达12.5万公里,各地农村地区交通建设实施项目类型较多(如乡镇通三级路、农村公路危桥、村道安防、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等建设任务,每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缺口近30亿元。在省、市财政十分紧张情况下,当前的补助资金标准已是最大程度和最高标准的奖补数值,也是目前统筹多方争取最大努力结果。我们将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持续做好向省厅汇报衔接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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