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道路运输行业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推动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交办运〔2024〕39号)精神,就我市推广应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照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制发道路运输纸质证照,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对已制发的纸质证照换发电子证照,未到期的纸质证照仍予以认可。
二、实施证照类型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2.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道路运输证。
三、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申领方式
电子证照式样全国统一,凡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可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进行申领及亮证亮码(见附件)。
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法律效力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业资格电子证照信息可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查询核验。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监督检查中优先查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对于出示电子证照的持证人,不再查验其纸质证照。
咨询电话:0938—8553180 0938—8306819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