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关于召开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 (一、二期并网运行)票制票价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0 14:34
信息来源:运输科
浏览次数:
【字号:
【下载Word】 【下载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交运〔2021〕7号)等有关规定,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召开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一、二期并网运行)票制票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事项

制定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一、二期并网运行)票制票价。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额、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数

本次听证会拟在我市秦州、麦积区行政区域内征集29名听证会参加人,其中市(区)人大代表2名、市(区)政协委员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代表1名、法律专家代表1名、市消协代表1名、经营者代表2名、政府有关部门代表7名,消费者代表13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工作单位、所在行政区域);

3.具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严谨的工作态度,能够客观、真实反映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方式产生

(1)自愿报名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推荐

(3)邀请参加

四、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条件

(一)旁听人数。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旁听人员4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二)旁听人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凡在我市城区居住,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关心社会事业发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旁听。旁听人员有意见建议的,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听证组织部门提出。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现场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五、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8日(休息日除外),自愿参加听证会的参加人、旁听人员,自即日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天水市交通运输局三楼307室报名,联系电话:0938—8216495。

特此公告。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