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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严查这些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4-03-04 11:02
信息来源:天水秦州城区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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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预防减少城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秦州公安分局城区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集中整治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二、集中整治内容(一)驾乘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摩托车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违法行为;(二)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人行过街设施或不在人行道行走、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三)驾驶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越线停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四)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不使用安全带、违规掉头、乱停乱放、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五)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公路客运车等不按规定站点上下乘客、违法掉头、随意变更车道、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六)工程运输车、渣土车等货运车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故意遮挡号牌,非法改装,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七)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期限上道路行驶,客货混载,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八)危化品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九)长期在道路上停放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特征的废弃车辆(俗称“僵尸车”),侵占公共资源,造成卫生环境差,影响区容区貌,存在较大安全和环境隐患;二、集中整治区域城区内所有城市道路(含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交通秩序整治期间,秦州城区交通警察大队将对城区实施全面严管严控。请所有车辆及行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序通行。对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严格处罚。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和管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依法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城区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