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受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于2017年12月25日对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10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20l7-10号宗地,宗地位于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区,东临四号路,南临扬州科宇用地,西临华建新材料二期用地,北临保安业务用房用地。出让面积24937㎡(合37.41亩), 土地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 ,出让年限50年。天水中育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以3591360 元土地出让金总价竞得该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二、以上宗地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公示期: 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0938-6835329。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