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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7-0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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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2017〕42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89号)文件精神,推动开发区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发展示范区及“全国电工电器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以下简称两个示范区)为重点,将质量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监管力度,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培育优势产业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开发区综合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质量第一价值导向。坚持质量为先、以质取胜,更加注重以质量提升减轻经济下行和安全监管压力,在开发区范围内形成部门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2.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为根本目的。持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3.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加快质量品牌建设,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增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价值链从中低端向中高端延伸,打造区域重点产业集聚区

4.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质量创新能力,以新技术新业态的改造来提升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推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口商品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基本药物全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和城市保障性住房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水利与节水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率、质量检测抽检率达到100%,大型工程综合优良率达到75%以上;重点领域服务业质量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明显增强,服务业品牌价值和经济效益大幅提升;空气质量各项指标达到全市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企业质量发展水平

1.着力提升规模以上企业质量发展水平。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精益生产等现代管理方式,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全面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经验交流宣讲活动,帮助企业总结适用于本企业的质量管理方法。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控制(QC)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大力开展质量对比提升和质量攻关。支持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质量技术创新研究,组织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牵头单位:质监分局;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2.重点提高中小微企业质量基础能力。在开发区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基础知识普及教育,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及一线员工的质量管理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每年10户以上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基础能力免费培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经营者和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推动中小微企业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深入开展以“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为主题的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继续深化“质量服务在企业”活动,每年选择5户中小微企业开展面对面精准帮扶,组织专家深入企业进行质量诊断、质量咨询和质量分析,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服务,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提档升级。(牵头单位:质监分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人力资源局、工商分局、各园区管委会

3.切实加大对企业质量激励的支持力度。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和质量退出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开发区实际的质量“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信用记录,实行企业质量分类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质量激励政策措施,在项目建设、融资信贷、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评先评优、行业推介和对外宣传等方面,对质量品牌先进企业和组织给予优先支持和有力倾斜。积极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质量认证、信用评价、资质评定和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在银行信贷、政府采购、市场管理、工程招投标、质量信用评级等领域广泛应用企业质量信息,形成有效的市场激励约束机制。(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质监、各园区管委会

(二)提升重点产业质量供给水平

4.大力推动重点产业优化升级。结合开发区"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培育和提升规模、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五大核心竞争力,重点发展电工电器、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生物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六大产业,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主导产业集群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打造高端产业聚集区。”的发展思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重点支持关键技术装备的创新,引导企业在自动化生产线、在线检测控制、国产数控系统更新改造以及清洁生产、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等领域,组织实施重大质量技术改造项目。着眼高档数控机床、半导体封装、智能输配电设备等重点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的协同攻关创新,支持骨干企业瞄准国内外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质量效益、能效环保、安全生产等水平,加大技术和产品创新,提高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充分利用国家鼓励进口贴息政策和金融政策,支持企业扩大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进口,鼓励以进口、境外并购、招才引智等方式引进先进技术,促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国土局、质监、工商分局、各园区管委会。

5.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提升。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提升攻坚战。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军民融合、航空维修制造、大健康、文化旅游产品制造等“五大新兴产业”,推进机械制造企业进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装备和机具的研发、设计、生产领域,加快进入城市管廊、汽车充电桩等产业领域,通过技术、标准、模式、管理等创新,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在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培育一批新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以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发展潜力、自主知识产权以及体现经济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产品为重点,加快制定重点领域标准,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催生一批新产业和企业集群,不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水平。加快构建全域创新体系,努力推动支柱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发展。(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规划建设局、质监、各园区管委会。)

(三)提升园区质量发展水平

6.结合产业关联和产业链发展需求,以提升产业园区和聚集区质量水平为载体,通过加大政策、资金、技术等支持力度,引导园区企业夯实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认证等质量技术基础工作,积极培育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积极筹备并顺利通过“两个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围绕产业集约、集群发展,以提高重大项目承接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水平,完善园区整体规划和路网结构,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智慧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快甘谷六峰工业园区建设进度。进一步推动各园区打造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形成对经济发展规模和质量具有引领作用的增长极(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各园区管委会

(四)提升重点产品质量水平

7.突出抓好消费品质量提升。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确保消费品质量安全,支撑民众消费需求。加大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规范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机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的后处理,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产品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加大消费品执法打假及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消费品制假售假行为,全面推动消费品生产、经销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稳步提升消费品整体质量水平。开展标准宣传贯彻、技术培训、计量能力提升等活动,指导帮助消费品生产企业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全面开展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发挥出口企业优质产品引领作用,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满足国内中高端消费需求。(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各园区管委会

8.全面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国家标准,鼓励推动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配送和卫生室建设质量标准体系及管理机制,强化校园疾病防控及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落实校园安全保护区制度。加快药品标准提升及工艺技术改造,健全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保障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有效实施,促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转型升级。基本药物全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化管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9.持续增强区域主打产品质量水平。围绕电工电器、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生物医药区域主打行业产品,紧盯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深入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实施重点企业和产品的过程质量和管理绩效对比,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创新管理模式、改进市场营销,实现区域主打产品质量提升。加强区域主打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质量帮扶整治,帮助企业查找产品质量短板,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技术攻关,指导企业制定技术改进提升方案,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建立区域主打产品质量长效保证机制,对一些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主打产品实行重点区域集中治理、挂牌督办,着力提升区域主打产品质量。牵头单位:质监分局,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10.不断提升品牌产品质量水平。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集中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甘肃名牌产品,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提品质、创品牌的浓厚氛围,坚定不移地走以质取胜、品牌带动的发展战略,提升品牌的深度。要强化品牌意识,加大对品牌的宣传和保护力度,努力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推动品牌创建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该类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要培育知名品牌,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培育和扶植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品牌;扩大品牌创建领域,打造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服务品牌、区域品牌、文化品牌、技术品牌。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品牌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和质量品牌执法打假,支持企业参加博览会、设计大赛等重大品牌活动,鼓励支持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交流合作,加大品牌保护力度,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深入开展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鼓励支持开发区内企业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甘肃省政府质量奖、天水市政府质量奖和开发区质量奖。广泛开展国家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鲁班奖、甘肃名牌产品、飞天奖、麦积奖及陇原工匠、天水工匠、“三品一标”认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质量品牌的培育和创建活动。积极参与自主品牌价值评价发布,推广品牌企业先进理念和质量方法,切实发挥品牌产品的质量示范和引领作用。(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质监分局;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政务服务中心、各园区管委会

11.着力加快标准提档升级。改革标准供给体系,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加快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围生物制药等产业,聚焦重要产品、服务和产业、区域标准制定,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形成产业或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技术标准研究,加快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的标准研制。甘肃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加快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鼓励支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扩大产业技术标准话语权。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标”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牵头单位:质监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各园区管委会

(五)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13.深入开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明察暗访检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努力实现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逐步推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标准化,不断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企业进行工厂化制造、装配化施工,积极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加强工程技术研发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的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积极参与甘肃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评选工作,大力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的应用。(牵头单位:规划建设、建设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14.大力推动服务质量领域提质增效。把服务质量提升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重要突破口,优先发展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电子商务、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文化旅游、社会消费、社区服务、健康养老、快递等消费性服务业,大力发展体验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型业态。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大力开展快递物流等重点服务行业质量提升活动,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遴选一批服务业质量标杆单位,组织一批服务质量升级试点。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品牌建设、创业孵化等,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现代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商贸物流、科技孵化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居住、行政办公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开发区“智慧园区”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建设整合开发区建设发展业务口权威专题数据(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形成开发区综合共享数据库,实现区内“一张图”模式的跨部门的“大”业务数据共享应用,为开发区各级职能部门提供有力的辅助决策支持。依托产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大厦等项目,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开展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基础建设工作,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结果通报,引导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局、招商局、规划建设局、建设服务中心、环保局、质监分局、各园区管委会

(七)提升环境质量水平

15.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实施污染治理“十大工程”,着力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化环境质量精准管理。稳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全面优化能源结构.全面推行排污许可管理,抓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减排工程。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任务清单销号和定期预警通报制度,持续加强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区域水污染治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不断巩固和改善饮用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公安、各园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研究质量强市战略、分析质量发展形势、决定质量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工委领导、管委会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新格局。各有关部门结合“两个示范区”创建活动,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抓紧出台推动质量提升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落实到位。各有关牵头、责任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完善质量制度坚持促发展和保底线并重,加快质量促进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质监;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工商、各园区管委会

(三)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质量提升行动的经费投入,支持质量品牌发展、标准体系建设、计量体系建设、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质量管理与研究、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采购活动组织管理,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合同签订全过程,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有关部门要联合金融机构从信贷、科研、技改等方面重点支持名优产品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主导优势产业发展。企业要加大对质量创新、质量提升、新品研发、质量体系改进的资金投入,保障质量提升行动的有力推进。(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政务服务中心、质监各园区管委会

(四)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开展质量主题实践活动。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水平。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评选“天水工匠”活动,学习宣传“天水工匠”精神,带动和打造一批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技术精湛的人才队伍。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共青团作用,开展各类岗位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控制小组实践等活动。(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局;责任单位:质监分局、团委、各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目标管理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督查机制,加大质量工作考核督查力度。坚持把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研究探索对辖区企业质量发展能力的考核,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质量发展各项指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宏观统计发布范围。(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局、经济发展局、质监、各园区管委会

(六)营造质量工作良好氛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挖掘和持续报道开发区提升质量、创建“两个示范区”的成效和典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依托各级媒体平台,通过开辟质量专栏、举办质量论坛、开展质量人才培训、组织群众性质量活动等,把质量元素融入到各项工作,让“质善质美·卓越天水”城市质量精神、“创电工电器卓越品质,展古城新区名牌风采”品牌示范区宣传口号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质量共建、共管、共治、共享,努力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注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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