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物资采购招标,项目业主为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飞灰稳定化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以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物资采购
项目地点:天水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至天水市麦积区约10km,至天水市秦州区约28km。厂址位于渭河南岸,东临天水凯迪生物质发电厂,南邻甘肃电器科学研究院,西侧为规划工业用地。
2.2 招标范围
2.2.1 投标人提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约6000吨原灰,不含水份及螯合剂药剂重量)所需的飞灰稳定化药剂。
2.2.2 飞灰稳定化物料消耗(设计值)
设计工况下,全厂产生飞灰量约750kg/h,稳定化需水泥3.6t/d,螯合剂0.65t/d、水6.3t/d。
2.2.3 物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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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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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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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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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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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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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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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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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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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9.5 比重1.25Kg/L 粘度4039m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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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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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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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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螯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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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12 比重1.23Kg/L(25℃)粘度10-40mPa.s(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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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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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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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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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袋
(内衬塑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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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袋储装能力500Kg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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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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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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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服务期限:暂定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根据供货、服务质量和招标方要求,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可延长,最多延长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并具有完全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5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6 投标人必须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从事过飞灰螯合稳定化药剂供应的厂家,并提供至少3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提供的药品,最终形成的飞灰稳定化物在以往的项目检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未发生过环保抽查中有不合格事件;
3.7 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不能明确指示是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服务或供货的,供应商还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因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而引起的误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8 投标人必须为螯合剂药剂(二硫胺基型)的生产厂家或成熟的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从事过飞灰螯合稳定化技术服务的厂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不能对此有明确标示,则还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企业内部的生产计划、生产记录、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入库及出库单等)。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招标文件发售人:甘肃金恒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2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 月17日17时至2019年7月20日17时
4.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20日17时
4.4报名地点:甘肃金恒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宏安英郡小区2号楼705室)
4.5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2日(早上9时-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4.6投标截止时间:拟定于2019年8月7日15 时30分
4.7开标时间:拟定于2019年8月7日15 时30分
4.8 开标地点: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众创大厦一楼)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媒体: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天水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
联系人:巫向平 何隆基
电 话:18089436822 131500677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恒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岷玉路宏安英郡小区2号楼705室
联系人:巨小娟
电 话:15348080085
2019 年 7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