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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6-02-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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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62万元,支出预算数为62万元。

      4、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度, 开发区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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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服务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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