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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2-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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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2016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国税局总支、地税局党组: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展示开发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新征程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拟表彰20名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产生办法

此次表彰对象,采取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择优产生。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基层党组织向党工委推荐,由党工委进行审批;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党工委根据基层党建工作和去年年终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这次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基层党组织为推荐单位,其中东十里工业园区、廿铺工业示范区、下曲工业园仅以机关支部党员为推荐对象,不涉及企业党员。

这次表彰是要把那些在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双联行动、精准扶贫、先锋引领、效能风暴、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省、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确定的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出来。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向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和基层党务干部倾斜。

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部门的意见。推荐对象要注意结构和分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原则上不作交叉推荐。

推荐对象要在推荐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的,由各推荐单位党组织名义报送有关推荐材料。

  四、报送材料

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按正式公文报送。

2.推荐对象《推荐审批表》(详见附件表格及填写说明)。

3.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一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名称+对象姓名)。

上述材料2、材料3分别报纸质版一式5份,同电子版、推荐对象电子照片一起于2016614日前报送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高  亮    6835321

 

附件:1.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填表说明

 

 

   中共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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