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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卷烟厂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5-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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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相关规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2019年甘肃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甘环发[2019]4号)文,天水市生态环境局也相应印发了《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9年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的通知》(天环发[2019]107号)文,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以利“减污增效、节能减排”,我厂决定即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企业有关基本情况公示如下,以便接受广大公众监督。
企业名称: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卷烟厂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区润天西路18号
法人代表(负责人):王乐平
㈠经营项目、规模:
项目:卷烟制造、销售
规模:年设计生产卷烟40万箱。
㈡主要污染因素及其影响状况:
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和锅炉废气。工艺废气有两类,一是烟片制叶丝、烟梗制梗丝和卷接包装工段等产尘点含尘废气,通过28套集中除尘系统处理(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治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是制丝车间回潮和制丝车间加香工段产生的烟草异味,以及制丝车间的排潮、除尘尾气异味,经异味处理器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废气源自2台15t/h、1台20t/h燃气(天然气)锅炉,天然气为洁净能源,废气中烟尘、SO2、NOx均可达标排放。
废水:企业废水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工艺废水有车间设备冲洗、地面冲洗、锅炉排水、异味处理设备排水等几类,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00m3/d),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进行处理,其中部分废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清洁卫生、浇洒道路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也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达标排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区分厂进一步进行集中处理和利用。
噪声:企业噪声源主要源自切丝机、切梗丝机、卷接包装机、风机、压缩机、泵等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其噪声源强在75~105dB(A)。经对高噪声源采取集中布置,隔声间内墙贴吸音板等吸音材料,水泵、空压机、真空泵等采取防震、减震措施,并安装消音器后,其外释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企业自己回收利用、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两种方式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不能够利用的废原料、职工生活垃圾运至天水市麦积区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废油、化学废液、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集中存放于专用库房,统一收集运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㈢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公示时间:2019年5月27日—6月1日
监督电话:0938-273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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