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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1-24 10:31 信息来源: 环境督察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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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八项

反馈问题:市住建局推进污水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生活垃圾规范处置工作不力,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建设进展缓慢,污水直排问题突出。藉河、渭河沿岸的排洪渠大部分未进行雨污分流,仅在污水入河前端进行截流收集,已截污的37条排洪渠中,有32条未进行雨污分流。

整改目标:统筹谋划实施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效解决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处理方面的突出问题。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

整改情况:针对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八项整改任务,我市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解,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

一是编制了《“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方案,将32条排洪渠治理优先列入2021年—2025年项目建设计划,按照年度计划加快项目实施。2021年秦州区已完成3条沟道雨污分流改造。2022年,11条排洪渠雨污分流改造已打包列入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卫生学校、安宁小学、瀛池大桥水文站、杜家沟集、和谐家园向东50米处、孙家坪、靳家庄、峡口、友联制管西侧、九峪沟、银座东侧),工程已于3月开工建设,目前11条排洪渠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列入2023年度改造计划的剩余18条排洪渠改造目前正在招投标,计划于12月进场施工,2023年11月底全部完工。二是根据《天水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2021—2025)》和《天水市海绵城市示范方案》,目前,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雨水利用、水源涵养、片区海绵化改造项目均已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我市雨污合流问题。三是市住建局牵头编制的《天水市环境卫生工程专项规划(2020—2035)》已获得市政府批复。目前,秦州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已开工,完成项目一期办公场所建设和基础处理,正在组织验收,二期工程正在准备设备招投标和土地征收。麦积区、甘谷县、武山、秦安县已完成手续办理,清水县、张家川县已开工建设。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28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13949

联系地址:天水市政务中心3号楼12楼1207室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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