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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27 20:51 信息来源: 环境督查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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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的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十四项

反馈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指出天水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整体进展缓慢滞后,但截止督察进驻,麦积区、清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展严重滞后。张家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未充分考虑冬季低温对污水处理工艺的影响,前期设计时缺少除磷单元,导致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总磷超标排放342天。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清水县污水处理厂、张家川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强日常运行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清水县政府、张家川县政府,甘肃水投天水水务集团公司

整改情况:针对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四项整改任务,我市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解,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包抓督办领导通过现场督办、会议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切实推动整改工作。

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工并通水调试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对麦积分厂出水中总磷长期超标问题立案查处,目前罚款已缴纳到位。清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工并通水调试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A标准。张家川县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增设了除磷单元装置,已通过验收,目前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A标准。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对张家川污水处理厂水质总磷超标排放情况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罚款已缴纳到位。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5天。受理部门: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213949

联系地址:天水市政务中心3号楼12楼1207室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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